2013年园区财政局应急保证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关于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政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四、工作原则
(一)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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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
(二)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
(三)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 领导机构
在突发公共事件领导组的领导下,设立园区财政局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证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安排全园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园区财政局局长,成员由财政局干部职工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园区应急领导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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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启动,相应决定启动和实施园区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领导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园区财政局干部职工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园区财政应急领导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第三章 应急准备
一、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保障应急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二、应急资金的来源
(一)设置应急专项经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园区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的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在保证园区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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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
(三)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小组要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
(四)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
(五)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景洪工业园区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分级响应。
(一)发生一般(四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园区管委会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处理,园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园区财政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二)发生较大(三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园区应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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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组批准启动园区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园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园区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组办公室对本园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的同时,根据园区应急领导小组和园区政府领导批示,由领导组领导和成员随园区应急组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州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三)发生重大(二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园区应急小组批准启动区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园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州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组对本园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根据园区应急临到组和州政府批示,由领导组或成员随州应急组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州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四)发生特别重大(一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园区应急领导组批准启动园区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园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州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组领导和成员随州应急小组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州财政局、省财政厅给予帮助、支持。
(五)上级财政保障预案启动,下级财政保障预案随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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