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为贯彻“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2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33号)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对全院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工作,知晓率达到了100%。
2、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制度、转诊制度等。
3、严格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并进行考核。
4、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重点是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
5、加强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
6、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
制医院感染。
7、医院领导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会议,积极整改落实各级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1、在挂号、交费、取药等处设立“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专用”窗口并有明显标识,切实提供“一窗式”专门服务,每个服务窗口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超声、心电、常规影像、常规检验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不超过30分钟,生化等检验项目不超过6小时。
3、药品和医疗器械、手术、麻醉、特殊检查告知率100%,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急救物品完好率100%,病历甲级率大于90%,手术安全核查率100%,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黑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医务人员知晓率达到100%。
4、探索实施了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2014年各病种共实施45例;开展了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一年来互认检查检验结果185 例;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全院病房100%实行了优质护理服务,医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5、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外地高级工程师历时2个月,完成了HIS电子医疗系统的全面升级和使用。
6、积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品种168种,配备使用率45%。
7、实行门诊划价、收费一站式服务,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流程控制和衔接,加强门诊各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使病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8、实行“无假日医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无假日值班制度,24
小时值班,确保双休日及节假日患者能正常就医;合理安排辅诊科室的医务人员,确保双休日及节假日患者能及时检查;保障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医院的后勤服务。
9、统一制作了科室标识,使其规范、清楚、醒目。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
1、医护人员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患者对检验科服务满意度大于90%、对医学影像部门服务满意度大于90%、对药学部门服务满意度大于90%、对医院后勤服务满意度大于90%。
2、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100%实行院务公开。做到公开全面,公示及时,决策民主。
3、对全院职工进行礼仪培训,随时检查服务用语使用,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4、通过出院患者电话回访,问卷调查,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定期收集病人及社会等方面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并及时改进提高。
5、建立、完善病人投诉处理机制,有专门机构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
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中,我院把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活动两不误,两促进。通过“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保证了医疗安全,改进和优化了医疗服务流程,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今后继续加强医疗质量的可持续提高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