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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版本号: A0 制定部门: 财务部 制定日期: 2024.9.30 生效日期: 2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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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部门:财务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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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池州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档案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池州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
主要风险
公司在会计档案管理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会计档案管理的下列风险: (一)会计档案保管不善,可能导致重要档案遗失,公司信息泄露;
(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悖,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第五条
关键控制
公司在会计档案管理的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二)保管期限设定合理,并严格按照保管期限进行保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部门职能
公司财务部是会计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整理会计档案并装订成册;
(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指定非出纳人员负责保管;
(三)编制移交清册,将保管一年期满的会计档案及时移交公司档案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
不相兼容岗位
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会计档案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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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会计档案管理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出纳不得监管会计档案。
第三章 会计档案范围
第八条
会计档案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五)财务管理规定类:制度、办法、规定; (六)文书类:经济合同、工作计划、总结等。 第九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
后,应当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统一管理。
移交公司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门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章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条 如下:
序号 一、会计凭证类 1 2 3 二、会计账簿类 4 5 6 7 8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汇总凭证 总账 明细账 日记账 固定资产卡片 辅助账簿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15年 15年 15年 15年 15年 15年 3
公司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体保管期限
备注 包括日记总账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15年 三、财务会计报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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