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于08级法学专业)
课程编码:112612060
学时:64 学分:4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 教学手段:板演
一、教学目的与任务:
通过学习一是了解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二是掌握行政行为的种类,为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指导;三是掌握行政诉讼法的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帮助其他课程的学习。
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进而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为其将来依法行政或者依法维权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程之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共分十二章。
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包括行政与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第二章行政主体,包括行政主体的含义与类型,行政主体的资格、地位与职务关系,行政主体与相关组织或个人的联系与区别。
第三章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职权的含义、特征与类型,行政职权的设定与授予,行政职权的分配、委托和行政协助,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权限。
第四章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行为概述,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章行政程序,包括行政程序概述,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行政程序法治化。
第六章行政赔偿,包括行政赔偿的含义及特征,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的程序,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行政追偿。
第七章行政补偿,包括行政补偿的含义与特征,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第八章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含义与特征,行政复议的原则与作用,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与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程序。
第九章行政诉讼概述,包括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功能,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第十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包括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管辖。
第十一章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和共同诉讼人,行政诉讼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程序、证据、法律适用及涉外行政诉讼,包括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涉外行政诉讼。
第一章 行政法的概念(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熟悉行政法的含义、特征和种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掌握行政法的渊源。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是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种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难点是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一、行政 二、行政法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一、行政法的渊源 二、行政法的分类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一、行政法的地位 二、行政法的作用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五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五、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问题与思考题:章后第1至3题。
第二章 行政主体(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主体的基本理论; 熟悉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体系;掌握行政主体的特征及类型,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和联系,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是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体系,行政主体的特征及类型,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和联系,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难点是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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