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3 线奇台至木垒高速公路项目
重大危险源识别及防控措施
S303 线奇台至木垒高速公路工程总监办
二 0 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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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强
化对奇木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防控,真正对危险源做到“可防、
可控、可治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生产事故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手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高速公路施工重大人
身及设备、财产损失的各种危险因素。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识别
第三条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以下八类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 (作业)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作业):
1、路基重夯施工;
2、基础工程(基坑开挖);
3、桥梁工程(旋挖钻施工、梁片预制、张拉、运输、吊装); 4、脚手架及模板安装工程;
5、龙门架作业;
6、施工用电管理;
7、与 S303 线公路交叉工程;
8、爆破工程(碎石场开采);
第四条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地质地貌、当地气候、
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和进展,从人、机、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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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等因素综合分析,在开工前辨别及列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上述八类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存在的主要重大危险源可以参考附件 1。
第三章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评价
第五条
根据本项目识别的 102 项主要危险源,归纳为 10 类可能造
成人身及设备、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详见附件 1):
(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机械伤害;(4)车辆伤害;
(5)起重伤害;(6)触电;(7)坍塌(倒坍);(8)火灾;(9) 淹溺;(10)爆破爆炸。
第六条 安全事故评价。
1、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 2 米(含 2 米)以上作业,攀登、悬空作
业及雨天、雪天进行的高空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2、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
3、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 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
4、车辆伤害—本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的挤、压、撞以及倾覆 事故及车辆在行驶中上下车时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5、起重伤害—在起重作业中,脱钩砸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断
裂抽人、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倾覆事故以及起重设备本身有缺陷等引起的伤 害事故。
6、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侧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
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 使用或操作电器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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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坍塌(倒坍)—机械设备、材料放置不当,没有可靠固定,脚手架 搭设不牢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8、火灾—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范,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未
按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 失;
9、淹溺—大量水液被吸入肺内,引起人体缺氧窒息的危急病症。施
工现场的溺水是指施工人员不慎落入拌合站蓄水池、基坑积水区,或者擅
自在施工场所附近的水库、池塘和河流等处进行游泳造成身亡事故;
10、爆破爆炸—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可燃性气体与空气
混合形成的爆炸,如煤气、乙炔、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性蒸汽和空气混合
形成的爆炸,如酒精、汽油挥发等;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防控与管理
第七条
对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
中控制。
第八条
前期控制:包括施工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三
类人员必须经考核持证、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及操作持证、编制专
项工程施工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名录及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 等。
(1)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
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取得交通质量安全监督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 证书,方可参加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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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单位的爆破工、汽车驾驶员、起重吊装工、装载机工、挖
掘机工、压路机工、整平机工、焊接工、电工、架子工以及钢筋工等国家
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施工单位应针对第三条所列八类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编制专项
工程实施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根据专家论
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驻地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通过后,上
报代建指挥部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由监理单位审查后,由专职安全员 现场监督实施。
(4)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详细的名录,建
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与管理制度。监理
单位应监理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认真编制包括重大危险源在内
的工程项目监理大纲、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场前,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
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技术交底,并形 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九条
施工过程控制:包括重大危险源公示、安全检查和评估、安
全隐患整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公示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
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预防 措施。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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