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合同签订:在供货合同中必须明确材料的质量要求,合同必须经公司质量管理的有关部门进行主审。
Ⅱ进场验收:必须由材料员,项目质量员及材料试验员对所有进场的材料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以及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抽取样品送检,原材料只有在检验合格,由项目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Ⅲ材料进场后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标识、标准齐全,对材料的规格、型号以及质检验状态标准清楚。 ②分项工程及工序间的检查与验收:
分项工程的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先由班组长及班组兼质量员进行自检,并题写自检质量评定表,由项目专职质量员组织班组长对其进行复核,并题写质量评定复核表,该表的质量评定情况与班组的人工结算直接挂钩,在班组人工单价的核定上,项目专职质量员有一票否决权。 ③验收:
当每进行一道工序需要对上一道工序进行隐蔽时,由工长负责在班组自检和项目质量员复检的基础上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报请业主代表对其进行验收,只有在业主代表验收通过并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④分部工程验收:
当某分部完工后,由项目技术经理(主任工程师组织),由项目专职质量员、工长参加,对该分部进行内部检查,并题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公司质量科,由公司质量科组织对其进行质量核定,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直接与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相关,公司质量科长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奖金收入,工人的人工工
资单价的核定有一票否决权。 ⑤工程验收:
除项目和公司质量科对项目进行质量监控以外,工程在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屋面分部和总体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由公司质量科组织,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监理单位等单位参加,根据项目的自评和公司的复核情况,对工程的分部质量进行检查核定。 7.3苗木质量保证措施
a.苗木采购由专人到现场选苗,并监督苗木起挖包装质量。
b.苗木装运必须按照“轻拿轻放”原则作业,运输过程中一律用篷布遮荫。 c.外地远距离运输苗木,一律安排在夜间进行运输。
d.运苗车在途中不作长时间滞留,当天起挖苗木连夜运输至工地次日当天内全部种植完毕,不得已情况下,过夜苗木应进行枝叶喷湿及覆盖稻草。 e.乔木移植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挖掘包装、装运、栽植、支撑绑扎等,必须严格按照前述的技术要求操作,并选派大树移植方面经验丰富的技师进行现场指挥。 f.必须严格控制苗木离土时间
必须保证当天起挖的苗木做到起挖、运输、种植、浇底水及支撑固定24小时内完成。 8、苗木防病措施
(1)设专人负责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病虫情况预测预报,建立植保档案。 (2)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生长阶段的主要病虫发生规律,公司制订了长期和年度防治计划,采取生物、化学和物理等方法进行综合防治。
(3)认真进行培养土和种苗的消毒工作。避免具有相同病虫害的苗木在一块地上连接种植或连年栽植;不在育苗地种植易感染病虫的蔬菜和其它作物。 (4)严格执行国家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未经检疫的种苗不得引进或输出。 (5)对病虫害采取防治措施时,注意保护天敌。 (6)应重点防治下列病虫害:
A、根部病虫害:立枯病、根腐病、根癌病、蛴螬、蝼蛄、金针虫、地老虎、线虫等。
B、叶部病虫害:锈病、白粉病、褐斑病、黄化病、丛枝病;蚜虫、红蜘蛛、卷叶虫、避债蛾、巢蛾、天社蛾、刺蛾等。
C、枝干病虫害:腐烂病;透翅蛾、木蠹蛾、天牛、吉丁虫、介壳虫等。 (7)使用药剂应严格执行国家植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正确选择药剂,防止植物产生药害。
B、在有效范围内,宜使用低浓度农药。应注意换用不同药剂,防止病虫产生抗药性。
C、不得使用高污染、高残毒和彼此干扰的药物,提高防治效果。 D、必须执行植保操作规范,确保人畜安全。
第三节、养护工程
一、养护管理目标
根据现状,进一步总结经验,确定并实施与之相应的各项技术措施,达到下列工作目标:
1、 景观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2、 树木长势良好,树木成活率高,且树冠整齐美观,基本无杂草,基本无
病虫害。
3、 栽植的乔木、花灌木成活率达100%,宿根植物覆盖面大于98%。 二、园林建筑及配套设施的维护措施
a)季节性巡查。
不论是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还是业主反映的问题,凡属于因养护质量而影响园林建设成果使用和正常发挥其功能的,我方会尽快派人前往检查,并会同业主单位共同做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修理完毕后,要在“养护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业主单位验收签字,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b)日常状况的检查 i.
定期检查。当我方进场开始养护后,开始时每旬或每月检查1次,如有
异常情况出现时则缩短检查的间隔时间。当经受暴雨、台风、地震、严寒后,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观察和检查。 ii.
检查的方法。检查的方法有访问调查法、目测观察法、仪器测量法3种,
每次检查不论使用什么方法都要详细记录。 iii.
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要对结构的一些重要部位、构件重点观察检查,
对已进行加固补强的部位更要进行重点观察检查。
保养工作主要内容是对质量缺陷的处理,以保证所保养的景观项目能以最佳状态面向社会,发挥其社会、环保效益。 三、绿地养护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绿化养护必须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
2. 养护方应具有绿化养护工作必需的工具和设备,以及在苏州市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3. 养护方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4. 养护后的绿地、需环境整洁、美观、无杂草、病虫害、枯枝败叶等垃圾,植物生长旺盛。 (二)养护要求
1、 树木养护
树木养护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A)浇水,(B)松土、除草,(C)病早害防治,(D)施肥,(E)树木保护、支撑,(F)修剪,(G)树木补植及环境清理等。
A 灌溉与排水
植物的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季节差异和植物的生长情况确定浇水量。
a)承包商应确保所浇的水不含任何污染物。
b)承包商应自行解决从水源到浇水地点的运输,严禁擅自打开消防笼头或窨井盖取水。
c)浇水前应先松土,并围堰做好积水坑。夏季浇水宜在上午进行。浇水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节。浇水水流不能过急,以防止地表泾流。
d)对于名贵树木及新种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e)树木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