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说明
1.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
1.3建设单位:XX公司 1.4招标代理单位:XX公司
2、资金来源
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发包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投标人通过XX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道场分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2月26日前向XX公司(联系电话********,邮箱:(******))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9年2月27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XX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道场分中心(******/)“重要通知”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5补充通知须报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道场分中心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部分二部分组成(要求分别装订和包封) 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代表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公证件);
(6)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其中A证若无法提供原件,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
(7)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B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9)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配备人员证书(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施工员、建筑专业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并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印件)(配备表中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可兼任);
(1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和“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3)XX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可提供正本或副本或公证件),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注: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如遇XX市区、XX区、XX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投标单位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出现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项目与XX区各分中心开标项目时间冲突时,原件必须提交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项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3.1投标函; 10.3.2 投标函附录;
10.3.3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投标报价
12.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设最高控制价,单价限价为6.5元/平方米,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本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下浮20%以上的为无效投标。
12.2本次招标拆除的建筑垃圾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一律不得外运,发现外运一车处罚款5000元/次。如再发现,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2.3投标报价包含:拆除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高空作业保险费、安全措施费、风险等一切费用;
12.4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总价中; 12.5本工程拆除面积约4.6万平方米(包括主房、辅房、简易房等)。最终结算按实际拆除面积结算,简易棚等附属物不计入面积;
12.6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旧房拆除和拆除现场场地平整;
12.7本工程的具体工期按招标人要求确定。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熟悉拆除环境,了解拆除工作可能发生的各项不利因素,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内提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中标单位延期完工的,按2000元/天扣罚;
12.8安全特别要求(以下安全费用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总价中,发生不再另计): 1)承担本工程的拆除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率应达到100%,否则视为拆除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处5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 ;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做到精心管理,文明施工,服从指挥,确保安全;
3)必须保证附近电力线缆、管道等安全,做好预防保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必须保证拆除人员自身安全,做好预防保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必须为现场拆除工
作人员购买相关意外保险;保险协议在签订拆除协议前必须提供给招标方;
5)必须保证周围行人、建筑物等人员和实物财产的安全,做好预防保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6)若发生事故,无论受损方是发包人、承包人或第三方,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
14.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下述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单位名称:XX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缴退专户 账号: **********23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
注: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中心帐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给出的名称规范填写。 14.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确保银行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DCX********)。未准确体现项目编号或保证金缴纳数额不正确或缴纳凭证上体现项目中文名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14.4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道场乡唐南村二环南路以南农房拆除工程招标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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