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指接材应符合《指接材 非结构用》GB/T 21140中规定的I类指接材要求,可视面拼条长度除端头外应大于250mm,宽度方向无拼接,指接缝隙处无明显缺陷;
4 集成材应满足《集成材 非结构用》LY/T 1787的要求,外观质量应符合优等品要求,可视面拼条长度除端头外应大于250mm,宽度方向无拼接,厚度方向相邻层的拼接缝应错开,指接缝隙处无明显缺陷;
5 木材表面光洁、纹理相近,无死节、虫眼、腐朽、夹皮等现象。型材平整无翘曲,棱角部位应为圆角。
3.2.5 标准化外窗用玻璃钢型材除应符合《门窗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JC/T94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玻璃钢窗框截面厚度:推拉窗应不小于90 mm,平开窗应不小于60 mm;
2 型材外壁厚应不小于2.2 mm; 3 型材横向弯曲强度应不小于50 MPa;
4 型材表面应选择适用于玻璃钢材质的户外涂料进行涂装处理。涂层耐老化性能按 《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滤过的氙弧辐射》GB/T1865规定不小于1000小时;
5、紧固件应采用机制不锈钢自钻自攻螺钉。
3.2.6 标准化外窗用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化外窗用单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应不小于12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5mm;双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应不小于6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5mm。
2 中空玻璃充惰性气体时,初始气体含量及密封后的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表3.2.2 中空玻璃中间层充惰性气体后的性能要求
项 目 露点 初始气体含量 (V/V) 水气密封耐久性能 水分渗透指数I≤0.25,平均值Iav≤0.20 性 能 要 求 <-40℃ 充气中空玻璃的初始气体含量应≥85%GB/T 11944 试 验 方 法 9
气体密封耐久性能 的气体含量应≥80%(V/V) 可见光透射比 遮阳系数 传热系数 ≥60% ≥0.6 ≤2.0W/ (m2·K) GB/T 2680 GB/T 2680 GB/T 8484 充气中空玻璃经气体密封耐久性能试验后 3 镀膜中空玻璃应在合片前,做膜层与密封胶的相容性试验,离线Low-E镀膜玻璃在合成中空前应进行边部除膜处理;
4 防火玻璃应符合《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 15763.1的要求, 制作和安装防火中空玻璃使用的密封胶(条)应使用阻燃防火玻璃胶(条)。 3.2.7 标准化外窗中的五金配件、附件、紧固件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JC/T 21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材质应以奥氏体不锈钢为主;不得使用铝质合页,外窗用连接螺栓、螺钉应使用不锈钢紧固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作为外窗构件受力连接紧固件,窗扇用角码应采用尼龙、铝角码等材料,不得采用PVC材料。
2 滑撑、合页铰链、滑轮等承重五金件应经荷载计算正确选用。 3 平开窗应选用具有多点锁闭结构的锁具。
3.2.8 标准化外窗中密封及弹性材料除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使用酸性硅酮胶,密封胶应与所接触的各种材料相容,并与所需粘接的基材粘接;
2 不得使用PVC密封胶条;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硅橡胶等热塑性弹性密封胶条;
3 推拉窗应采用硅化加片毛条,不得使用非硅化毛条和非硅化加片毛条;推拉窗采用密封胶条时,宜采用低阻力自滑润的热塑性弹性密封胶条。
3.2.9 外遮阳一体化窗中的硬卷帘、织物卷帘、金属百叶帘、内置遮阳中空玻璃等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遮阳构件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组装一体化后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程表3.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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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硬卷帘、织物卷帘和金属百叶帘与外窗组合后应具有在室内拆装维修功能。 3 外遮阳构件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2.9的要求。
表3.2.9 外遮阳构件主要性能
外遮阳产品 遮阳系数 传热系数 耐久性 操作力 硬卷帘 织物卷帘 金属百叶帘 ≤0.15 ≤0.20 ≤0.15 / / / 伸展收回≥1.5万次 符合 伸展收回≥1.5万次 JG/T 伸展收回≥1.5万次 274要求 内置遮阳中空参见附录C 玻璃制品 收回≥0.60 ≤2.0 W/ 伸展收回≥3万次 (m·K) 2开启关闭≥6万次 温控遮阳变色≤0.25(夏季变色后) ≤2.0 W/ 变色循环6000次 中空玻璃制品 ≥0.60(冬季变色前) (m2·K) 4 外遮阳构件的选用可参考附录B、附录C和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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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 标准化外窗的主要立面及开启型式宜符合图3.2.10的规定:
图3.2.10 标准化外窗的主要立面及开启型式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Ⅶ Ⅷ 注:Ⅰ~Ⅳ用于各系列尺寸;Ⅴ~Ⅷ用于C180;Ⅸ、Ⅹ单扇窗用于厨房、卫生间。
Ⅸ
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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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 标准化外窗产品最大尺寸可按公式(3.2.11-1、3.2.11-2)计算,加工制作尺寸偏差不应大于2 mm。
b(h)=B(H)-12┄┄┄┄┄┄(3.2.11-1)前装式 b(h)=B(H)-90┄┄┄┄┄┄(3.211-2)后装式
式中 b-外窗宽度(mm) h-外窗高度(mm)
3.2.12 标准化外窗应有安装纱窗的构造措施。
3.2.13 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各单一朝向及不同楼层的外窗性能设计等级应统一取值。
3.2.14 标准化外窗设计时物理性能宜参照附录A选用。
3.2.15 标准化外窗和遮阳一体化窗设计时热工性能宜参照附录B、附录C、附录D选用。
3.3 标准化附框
3.3.1 标准化附框型材截面厚度尺寸应为24±0.5mm;宽度尺寸不小于55 mm,尺寸系列宜按宽度划分为:55、60、65、70、75、80、90、100、220。 3.3.2 标准化附框及型材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 标准化附框及型材性能指标
序号 1 2 3 4 5 (6000h) 6 截面厚度方向热阻(m2·K) / W ≥0.28 性能 高低温反复尺寸变化率% 低温落锤冲击 型材握螺钉力 N 连接角最大破坏力N 耐候性静曲强度保持率% 技术指标 ≤0.3 无破裂 ≥3000 ≥1000 ≥80 注:标准化附框及型材性能试验方法见附录E的规定。
3.3.3 标准化附框最大组装尺寸:后装式应为洞口尺寸扣减30mm;前装式应为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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