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等防火分隔物,以防止火灾通过风管到蔓延扩大到建筑的其他部分。 343.民用建筑内存放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房间,设置排风设备时应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以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或发生的火灾通过风道扩散到其他房间,此外,其排风系统所排出的气体应通向安全地点进行泄放。 344.排除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和空气的混合物时,其排风管道应顺气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设,以防止在管道内局部积聚而形成有爆炸危险的高浓度气体。 345.排风口设置的位置应根据可燃气体、蒸汽的密度不同而有所区别,比空气轻者,应设在房间的顶部,比空气重者,则应设在房间的下部,以利于及时排出易燃易爆气体。进风口的位置应布置在上风方向,并尽可能远离排气口,保证吸入新鲜空气中,不再含有从房间排出的易燃,易爆气体或物质。
346.可燃气体的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管道和通风机房,也不应沿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以防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火情沿着通风管道蔓延扩散。
347.含有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进行净化处理,以防止浓度较大的爆炸危险粉尘直接进入排风机,遇到火花发生事故;或者在排风管道内逐渐积聚下来自燃起火和助长火势蔓延。
348.有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机、除尘器应与其他一般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且应按单一粉尘分组布置,这是因为不同性质的粉尘在一个系统中,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49.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厂房之外的独立建筑内,且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以免粉尘一旦爆炸波及厂房扩大火灾危险损失。
35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可布置在厂房单独房间内,但应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分分隔。1.有
连续清尘设备。2.风量不超过15000m3/h,且集尘斗的储尘量小于60kg的定期清灰的除尘器和过滤器。
351.含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和管道,均应设有泄压装置,以防一旦发生爆炸造成更大的损害。净化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以避免其在正压段上漏风而引起事故。 352.甲乙丙类生产厂房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以防止火灾在起火层通过管道向相邻层蔓延扩散。但进入厂房的水平或垂直送风管道设有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垂直送风管可合用一个送风系统。
353.排出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汽和粉尘的排风管应采用易于导除静电的金属管道,应明装不应安设,不得穿越其他房间,且应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处,尽量远离明火和人员通过或停留的地方,以防止管道渗漏发生事故时造成更大影响。
354.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和不燃性楼板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在防火墙两侧各2米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并不应穿过防火墙和车间隔墙。
355.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和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
356.含有易燃、易爆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以防止除尘器工作过程中产生火花引起粉尘碎屑燃烧或爆炸。对于湿爆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
357.排除、输送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汽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并设有导除静电的装置。其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以防止有爆炸危险的蒸汽和粉尘等物质的积聚。
358.排除、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容易起火的碎屑的管道,与
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50m的间隙,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性材料隔热,以防止填塞物与构件因受这些高温管道的影响而导致火灾。当管道互为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
359.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的地方:1.送、回风总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主要防止防火分区或不同防火分区之间的火灾蔓延;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以及重要的房间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以及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以防机房的火灾通过风管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他房间,或者防止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发生火灾时经通风管道蔓延到机房或其他部位。3.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以防止火灾穿过楼板蔓延扩大。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该防火分区内的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4.穿越变形缝的两侧风管上各设一个防火阀,已使防火阀在一定时间内达到耐火完整性和耐火稳定性要求,起到有效阻隔烟气阻火的作用。
360.防火阀设置应符合的规定:1.有熔断器的防火阀,其动作温度宜为70℃;2.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3.防火阀安装时,可以明装也可暗装,当防火阀暗装时,应在暗装部位设置方便检修的检修口;4.为保证宝活法能在火灾条件下发挥作用,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米范围内的风管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具备足够的刚性和抗变形能力,穿越处的空隙应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361.防火阀的易熔片或其他感温、感烟等控制设备一经动作,应能顺气流方向自行严密关闭,并应设有单独支吊架等防止风管变形而影响关闭的措施。其他感温元件应安装在容易感温的部位,其作用温度应比通风系统正常工作时的最高温度高出约25℃,一般可采用70℃。
362.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风机等设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但接触腐
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体育馆、展览馆、候机等大空建筑,办公楼和丙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当风管按防火分区设置且设置了防烟防火阀时,可采用燃烧产物毒性较小且烟密度等级小于或等于25的难燃材料。
363.公共建筑的厨房、浴室、卫生间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设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公共建筑的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与垂直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置动作温度为150℃的防火阀,以免影响平时厨房操作中的排烟。
364.风管和设备的保温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以及粘接剂,宜采用不燃烧材料,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燃烧产物毒性较小且烟密度等级小于或等于50的难燃材料,以减少火灾蔓延。
365.燃油、燃气锅炉房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逸漏或挥发可燃性气体,要在燃油、燃气锅炉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使遗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气体的浓度能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1.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小时确定。2.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小时确定,事故通风量应为通常通风量的2倍。 366.电影院的放映机室宜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当需要合并设置时,通向放映机室的管道应设置防火阀。
367.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因灭火后产生大量气体,人员进入之前需将这些气体排出,应设置能排除废气的排风装置;为了不使灭火后产生的气体扩散到其他房间,与该房间连通的风管应设置自动阀门,火灾发生时,阀门应自动关闭。 368.车库的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规范:1.设置通风系统的汽车库,其通风系统应独立设置,不应和其他建筑的通风系统混设,以防止积聚油蒸汽而引起爆炸事故。2.喷漆间、蓄电池间应设置独立的排气系统,乙炔站的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
国家相关规定。3.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当必须穿过时,除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孔洞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塞外,还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防火阀动作温度为70℃。4.风管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穿过防火墙的风管,其位于防火墙两侧各2米范围内的保温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第三节燃油、燃气设施防火防爆
369.柴油发电机机房的防火防爆措施:1.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55℃。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取甲级防火门。3.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分隔;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5.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柴油发电机也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设置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机房,其进入建筑物内的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相关规定。
370.直燃式制冷机组的基本原理是通过燃油或燃气直接提供热源,制取5℃以下的冷水和70℃以下热水的冷热水机组。
371.直燃式制冷机组的防火防爆措施:直燃机房的安全核心是防止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泄漏,不发生爆炸。1.直燃机组在设计和制造上的质量,应符合产品本身质量保证要求。2.机组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燃油直燃机组房间的储油量不大于1m3,并应设在耐候极限不低于二级的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3.直燃机房人员疏散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至少应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从机房最远点到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