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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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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四章

致①虚②恆也,守冲③笃④也。万物并作,吾以观⑤其复⑥。天物芸芸⑦,格物⑧归复⑨其根⑩。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曰妄。妄作?,凶?。知常而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21。知道曰善,循道为善22。 译文

致虚恆,专一守冲,达到并保持极致的虚无空明。万物并作运行,我以观照发现宇宙万物履行的法则(复命)。天地万物芸芸众生,格物归复其本元(道、始基、本源、本原)。归复本元(道、始基、本源、本原)称作静,静是事物运动变化中所遵循的相对静止不变的法则(复命),法则(规律)称作常,遵循法则(规律)称作明。不遵循法则,称作妄。妄为,凶(咎,灾祸,灾殃),不吉利。遵循法则制定容民畜众的礼仪法度,容民畜众的礼仪法度因袭公理,公理因袭全理,全理因袭天理,天理因袭大道(道理、原理、道法、大法、母法、自然法、始制、大制),大道永恒永久。守道依法遵循规律叫作善,循道循理循法为善。 注释

① 致:求取,获得;至。至是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像射来的箭落到地上,表示到达。至的本意为到,引申指到达了极点,完全达到,又引申指极、最。 ② 虚:空,虚空,虚无。空:空明。空明,道家哲学。空明:空旷澄澈;形容心性洞澈而灵明。虚心:谦虚,不自满、不自大,指客观而不主观。 ③ 冲:空,虚,空虚,虚空,虚无,空无。静:虚静;寂静。“虚静” 就是使人的精神进入一种无欲无得失无功利的极致平静的状态,这样事物的一切美和丰富性就会展现在眼前。所以“虚静”可以理解为审美活动时的心理状态。寂静,宗教指摆脱一切烦恼忧患的纯静心境。 ④ 笃:专一;厚。专一:同一,齐一;纯净不杂,专心一意。

⑤ 观:1)看,察看,观察,观测,审察。观测:观察并测量(天文、地理、气象、方向等);观察并测度(情况)。观测,指对自然现象进行观察或测定。观察是人们认识世界、获取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一切科学实验,科学的新发现、新规律,都是建立在周密、精确、系统的观察基础之上的。居里夫人的女儿曾把观察誉为“学者的第一美德”一巴甫洛夫一直把“观察、观察、再观察”作为座右铭,并告诫学生:不学会观察,你就永远当不了科学家。学生的学习也离不开观察,各科教学中只有运用观察,才能使学生对学习对象获得鲜明、生动、具体的感性认识,积累丰富的感性经验,通过抽象概括达到理性认识。2)阅读。 3)示范,显示。 4)洞观,洞察。洞观:谓清澈见底;透彻地了解;深入地观察。洞察:看穿,观察得很透彻;发现内在的内容或意义,洞察其本质。5)静观。静观:仔细审察;冷静观察;冷静地分析观察。6)观照。观照:(1)指人(主体)在超功利的状态下对事物(客体)特性进行观察、体验、判断、审视等特有的心理活动;(2)显示,反映;(3)指静观世界以知慧(惠)而照见事理。知慧:亦作“ 知惠 ”, 聪明,才知。惠:慈爱;柔顺;顺从;通“慧”,聪慧;美好;恩惠;惠赠,给予好处。观照也叫静观。观照,是华夏民族静坐修炼出来反映外在环境变化的物质现象。观照是中华传统文明的精髓,史料最早记载的是伏羲静坐观照万物而画八卦。7)通“规”。规:画圆;.画圆形的工具;

划分土地而占有;劝告,建议,尤指温和地力劝;计划,打算;谋求,谋划;效法,摹拟,揣摩;通“窥”,窥察。规抚(仿效;依循);规仿(摹拟仿效);规法(规摹效法)。规劝:规诫劝勉;郑重地劝告,使改正错误。规矩:画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比喻一定的标准、法则或习惯;老老实实,恪守本分,(行为)端正老实;合乎标准或常理。规范:法则,法律,法规;典范;谓使合乎模式;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法规是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⑥ 复:(1)(形声。小篆字形,下面的意符“攵”,是甲骨文“止”字的变形,表示与脚或行走有关。上面是声符“畐”( fú)的省形,有“腹满”义,在字中亦兼有表义作用。后来繁化,加义符“彳”( chì),表示行走,现在又简化为“复”。本义:返回,回来)(2)引申为恢复。(3)回归,还原,使如前。(4)再,重来,重复。(5)履行,实践。如:复言(实践诺言);复践(履行约定之事)。(6)覆盖,引申为庇护。如:复土(盖土);复载生成(天复地载,抚育成长。指庇养包容,教育成长)。(7)规律,法则。规律(法则):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持久不变的可复制的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规律(法则)具有十分明显的重复性。规律亦称法则。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或支配现象的方面。然而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由事物的内部矛盾所构成,而规律则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它是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的相对静止的内容。规律是反复起作用的,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的共同特性是:首先,任何规律都是事物运动过程本身所固有的联系;任何规律都是事物运动中的本质联系;任何规律都是事物运动过程中的必然的联系。唯心主义关于规律的观点:一种是认为规律是客观精神外加给事物的,规律不过是天命和神意的代名词;一种是认为规律是人的主观精神的产物,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规律和规则的区别联系:规则是人们制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始制有名,知常容,遵循法则制定规则。容,会意字,从宀从谷,房屋和山谷都有虚空能容的意思,所以“容”的本义即“容纳”,《说文》,“容,盛也”,引申出宽容、从容、仪容、容许等,古文中也用作模式、规则、礼法等义。礼法:礼仪法度。法度:法律制度,法令制度;规矩,行为的准则。知常容,礼仪法度是遵守法则制定的规则。规则是人们根据规律制定的,可以修改、补充或废除,它是主观的;规律则不能被修改、补充或废除,它是客观的。因而,不可把二者混为一谈。当然,规律与规则也不是毫无联系,一个正确的合理的规则总是根据客观规律制定的,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 规律客观性的表现: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还指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就无能为力。人们能认识规律并能利用规律。 ⑦ 芸芸:形容众多。

⑧ 格物: 推究事物之理;犹正人,纠正人的行为;清末称西洋自然科学为“格物”。 ⑨ 归复: 回归,回还;归服。

⑩ 根:(1)事物的本源,根由,依据。(2)本源;本元;根本;本质。道是本元(本源)。本质:(1)事物存在的根据;(2) 事物的根本性质;(3)哲学名词。某类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基本特质,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的属性。同义词为实质,本质可使人们脱离具体的形象进行创新活动。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各必要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事物外部表现形态的根据。事物本身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构成该事物的特殊本质。

本质与规律性、必然性是同等程度的范畴,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规律性和必然性的综合,认清事物的本质就可以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必然性。事物的本质与现象是辩证统一的。它们的对立表现为二者相互区别:首先,本质蕴藏于事物的内部,不能被人的感官直接感知,只有对现象进行抽象思维才能把握;而现象则显露于事物的外部,可以被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或借助科学仪器观测。其次,本质是相对稳定、不易变化的;而现象则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或共同的东西,是事物的根本特征;而现象则是本质的个别的、具体的表现,是事物本质的表面特征。就事物的总体来说,本质比现象深刻、稳定;现象比本质丰富、生动,它是本质的、多侧面的表现。本质与现象又是统一的,它们的统一表现为: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任何事物的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不表现为一定现象的纯粹本质是不存在的;反过来说,任何现象又都是本质的某一方面的表现,不反映本质的纯粹现象也是不存在的。由于本质与现象的统一,才使科学研究成为可能。在本质与现象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本质决定现象,现象的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本质。唯物辩证法关于本质和现象对立统一关系的原理,为人们提供了透过现象把握本质的科学的认识方法。

? 静:法则,规律。规律亦称法则。规律(法则):自然界和社会诸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规律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它是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的相对静止的内容。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或支配现象的内容。规律是反复起作用的,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

? 复命:法则,规律。法则:规律;规范;法度,制度;准则,规则;榜样,表率;效法。规律:法则;自然界和社会诸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有节奏的,不是杂乱的 ;规章律令;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谓整齐而有规则。法则和规律是多义词。《老子》微妙玄达,言简义丰,广博精微,理论体系博大精深。(五千餘言,不乏多义字、多义词、双关语。“多义字”也就是一个汉字在不同的词语或句子中因不同的读音就有不同的意义。多义字的多项意义之间,本义、基本义、引申义、比喻义和假借义之间,并不是平等的、彼此孤立的,它们之间有主次、常用和不常用、派生和被派生关系。有的词有几个互相联系的意义,是多义词。多义词是“单义词”的对称。多义词是具有几个彼此不同而又相互关联的意义,这些意义是同属一个本义(基本意义)的转义,引申、派生或衍生意义。多义词的几个意义中,有的是最初的或常用的意义,叫基本义;有的是从基本义引申出来的意义,叫引申义;有的是通过用基本义比喻另外的事物而固定下来的意义,叫比喻义。在使用时,在一定的语境(上下文)中只表示其中的一个意义的情况居多。人们在社会生产发展中要反映日趋复杂的客观现象,就不可避免地要用原有的词来表示相关的其他事物,使新旧词义并存。双关语(pun)指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利用词的多义和同音的条件,有意使语句具有双重意义,言在此而意在彼的修辞方式。)

? 常:(1) (形声。从巾,尚声。本义:旗) (2)规则,规律。

(3)恒久,长久不变。 常,质也。——《广雅》

未变常也。——《易象下传》。虞注:“恒也。”

? 妄作:不知常之为,不知常之行为,不守法之为,不守法之行为,不合于道之为,不合道之行为;不遵循法则(规律)之为,违背法则(规律)之为,违法行为;罪行,犯罪行为,犯罪的行为;妄为,妄作非为,胡作非为,妄作胡为。妄:罪;不知常,不奉道,不循理,不守法,违法,违背法则,违背规律。妄为:妄作,胡作非为,违法行为,违背法则之行为,罪行,凶。非为:干不顾法纪或礼法的坏事;指违法或违反道德的坏事、坏行为;不顾法纪或礼法。妄作胡为:不顾法纪或舆论,毫无顾忌的做坏事。胡作非为:不顾法纪,不讲道理,任意干坏事,毫无顾忌的做坏事。 ? 凶:(1)小篆字形,“凵”象地陷形,读 kǎn。“乂”表示这里可陷人。 “凶”是会意字,从儿(人),在凶下。本义:不吉利) (2)同本义。 凶,恶也。

象凶,咎也。——《尔雅》 (3)咎,灾祸,灾殃。

(4)不幸的,不吉祥的:吉凶,凶信。 (5)庄稼收成不好:凶年饥岁。

(6)恶:凶暴,凶恶,凶顽,凶相,凶神恶煞。 (7)关于杀伤的:行凶,帮凶。 (8)厉害,过甚:雨凶风狂。

? 容:(1) (会意兼形声。小徐本“从宀,谷( gǔ)。”大徐本看作会意。“宀”是房屋,“谷”是空虚的山洼,都有盛受的意思。本义:容纳) (2)同本义。

容,盛也。——《说文》 君子以容民畜众。——《易·师》

(3)又如:容接(容纳接待);容盛(覆载,容纳);容民(容纳民众);容民畜众(容纳畜养民众);容畜(容纳养育);容受(容纳接受)。 (4)假借为“用”,使用。

(5)法则,规律。 夫物有常容,因乘以导之,因随物之容。——《韩非子》 (6)礼仪,礼法。如:容典(礼容之法则);容则(容典)。

? 乃:是,就是;于是,就;通”仍”。

是:为;则,遵从,效法,以为法则;正,不偏斜;对,正确(跟“非”相对);赞同,认为正确,肯定;联系两种事物,表明两者同一或后者说明前者的种类、属性;表示两种事情同一,或后者说明前者;表示存在;表示适合;像,似;表示原因、目的。“是”后可加“因为、由于、为了”。 仍:1) (形声。从人,乃声。本义:因袭,依旧) 2) 沿袭,仍因,依托,凭借,依照,模仿。

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中提出的法律的三种方法论之一的因袭主义。其主要特征是: (1)因袭主义承认法律的见解和法律权利。

(2)它认为法律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亦即我们要求行使强制力的方式必须与过去政治决定相符合的理由;

(3)只有当权利或义务明白地体现在过去的政治决定中或者只有在它们可以通过整个法学界所惯常接受的方法或手段使之明确时,这项权利义务才是从过去的政治决定产生出来的。

按照因袭主义,政治道德并不要求进一步对过去的历史表示尊重,因此,当惯例的力量消失时,法官必须发现一些高瞻远瞩的理由去作为判决的依据。 ? 公:(1)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正,~心,大~无私。(2)共同的,大家承认的:~理。~式。~海,~制,(3)公理。公理:依据人类理性和愿望发展起来而共同遵从的道理。 (4)国家,社会,大众:~共。~安(社会整体的治安)。 ? 全:1)(一作仝。会意。篆文从入,从王(玉)。盖谓交纳的玉完整无缺。本义:纯色玉) 2) 同本义。

全,完也。——《说文》

天子用全,上公用尨,侯用瓒,伯用将。——《周礼·考工记·玉人》郑玄注曰:“全,纯色也;尨、瓒、将,皆杂色也。” 3)完全。

唯全人能之。——《庄子·庚桑楚》 以全争于天下。——《孙子·谋攻》

又如:全装贯带(全副武装);全副(全套);全全(全部;统统);全周(周全;全面);全旨(全部的意蕴、含义);全通(全部通晓);全量(全部,所有);全宗(整个宗族)。

4)完备,完整。

法不平,令不全,是亦夺柄失位之道也。——《管子·任法》

又如:全分(全套;一整套);全牛(完整的牛);全气(精气完整);全功(完满的功业);全安(完满安乐);全理(完备的理;完备的法律制度);全道(完满地掌握为君之道)。

《道德经》第四章

《道德经》第四章致①虚②恆也,守冲③笃④也。万物并作,吾以观⑤其复⑥。天物芸芸⑦,格物⑧归复⑨其根⑩。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曰妄。妄作?,凶?。知常而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21。知道曰善,循道为善22。译文致虚恆,专一守冲,达到并保持极致的虚无空明。万物并作运行,我以观照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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