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
清单监督管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白山政办发[2016]8号 【发布部门】白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12 【实施日期】2016.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的意见
(白山政办发〔2016〕8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清单制度配套建设,确保“按单行权”、“按单履职”,让清单在规范管理中“活”起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权责清单“阳光运行”
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公布责任清单后,在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调整确定实施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 1 / 2
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要严格按单行权,防止乱作
为,照单履责,避免不作为。不得在公开的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不得随意扩大行政权力,不得放弃履行职责义务。要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于“边减边增”、“明放暗不放”和“钻空子,找借口”的部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鼓励群众、企业投诉举报,真正做到“门不难进,事不难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推行权责清单“精细管理”
加强对行政权力、责任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执行情况纳入政府
2 / 2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