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渝(津)环验〔2019〕095号
重庆经彧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及附送的《汽车零部件密封及技术服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租赁重庆昌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占地面积943m2,建筑面积1283m2,对上游厂家的汽车零部件(油底壳及缸盖)进行喷淋清洗-真空干燥-浸渗-甩胶-高压喷淋洗胶-翻转喷淋固化等工序,建成后年密封加工量约200万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2019年2月,我局以渝(津)环准〔2019〕124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成。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泡沫袋集中收集暂存后循环利用;废润滑油、废原料桶、废滤袋及滤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与废含油棉纱手套一起交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重庆华地资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报告》和验收组意见表明: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生态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污染事故和扰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
六、请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
2019年5月9日
重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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