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01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102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 起步
201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02 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210 启动发机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204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于空档(或者P档),扣10分; 205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203 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06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208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209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207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二) 直线行驶
301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302 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03 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304 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305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三) 变更车道
401 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402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403 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 通过路口
501 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502 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向交通情况,不合格;
503 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504 遇有路口JIAOTONG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05 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506 左车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转弯,不合格; (六) 通过人行横道线
601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602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603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 通过学校区域
701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702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703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八) 通过公共汽车站
801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802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803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九) 会车
901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902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903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十) 超车
01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02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03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04 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05 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06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十一) 靠边停车
01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02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03 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04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05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06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07 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08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09 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二) 掉头
01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02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03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三) 夜间行驶
01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02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03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及格;
04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05 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06 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07 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08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