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律师协会关于2009年律协换届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9.05.14 【实施日期】2009.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律师协会关于2009年律协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保定市第三届律师协会产生于1998年,距今已经11年,此间,只在2005年召开保定市第三届律师协会第二次全体理事会,以推选方法增补变更了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迟滞换届的原因多重,行业管理受到严重影响。
去年河北省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设区市律师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冀律协[2008]10号),根据该意见要求,经保定市第三届律师协会第八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并报保定市司法局批准,2009年6月10以前,完成我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新一届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由熟悉律师业务管理工作的执业律师组成,并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律师协会的领导在任职期间专门从事律师协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协会领导:会长、副会长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 1 / 3
的负责同志可以兼任律师协会的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应当由新一届律
师协会从熟悉律师行业情况,具有较高的威望和较强的律师行业管理工作能力的人员中聘任。为做好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保定市律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立光局长,副组长:杨海明(局政治部主任)、王小洪(局纪检组长)、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助理调研员史昌(律协常务副会长)。小组成员:赵增启(律师处处长、律协副会长)、白宏斌(律师处副处长、律协秘书长)、赵俊岭(佳篷律师所主任、律协副会长)、陈锋(亚华律师所律师、律协副会长)、王笑娟(王笑娟律师所主任、律协副会长)、梁建民(平川律师所律师、律协副会长)、杜林彬(局政治部副主任)、沈魏(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宋德雪(局办公室副主任)。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史昌、副主任赵增启;办公室成员:白宏斌(律师处副处长、律协秘书长)、臧红文(律师处副处长、律协副秘书长)、李贺然(律师处副主任科员、律协副秘书长)魏丽丽(律师处科员)李润宏(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张笑(律师处工作人员)翟富海(律师处工作人员)晋尚忠(律师处科员)。 二、工作原则
为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完善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市律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四项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应在市司法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坚持依靠广大会员的原则。市律师协会要认真搜集会员、律师代表、理事、监事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在服务会员、维护律师权益、促进律师业务交流等方面提出下一届行业协会工作改进措施。 2 / 3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举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协会的规章进行,
对广大会员公开,做到公平公正。
<4>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要选举出真正代表广大律师利益的律师代表,扩大会员参与面,保障会员行使民主权利。 三、选区划分
全市以25个县(市、区)、市直律师所为单位划分选区,县(市、区)司法局、辖区会员代表共同组成选区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选区第四届保定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保定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市直属律师事务所会员代表共同组成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直属所选区的第四届保定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选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成为代表候选人。
选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报保定市律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代表的条件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代表的推荐工作。要注重推荐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优秀、业务精通、社会形象良好、关心律师行业发展并愿意为行业建设无私奉献的优秀律师为代表。
(二)第四届保定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在2009年5月31日前依法取得河北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并在河北省律师协会登记注册的执业律师(包括目前正在申办律师执业证的实习律师和正在办理转所手续的律师),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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