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美术系2008级学生操行量化评分细则(试行)
学生操行表现是学生基本素质的重要方面。为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和严谨作风,使每名学生成为合格的大学生,依据《遵义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特制定出美术系2008级学生操行评分办法,各班级根据以下制订的实施细则,在每学期末以总积分进行排名公布,对表现优秀的班级予以奖励,并作为评选个人奖学金以及各种奖励和支助的重要依据。 一、 总则
1. 凡在校学生操行考核的成绩以操行分的记载为依据。
2. 每学期学生操行分以80分为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个人实际表现和加、减分标准,进行评定。
3. 学生操行等级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80-89分者为良,60-79分者为及格,6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如操行分不满80分者,取消参加专业奖学金的评定资格;如操行分超过100分者,操行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4. 操行分评定方法:
各班出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每月依据每周通报和班内反映的情况记载、小结、公布;每学期末,班主任评定得出学生个人操行成绩并进行讲评、公布。同时,班主任及时将每个学生的操行分评定汇总报系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及时报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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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加分细则
1. 遵守校规校纪,按时作息,本学期内早操、课堂活动和集体活动无缺勤,无迟到、早退,加5分。
2. 关心集体,助人为乐,主动做好事,受到同学好评,加1—2分。(由班级推荐并同意)
3. 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露和抵制违纪、违法行为,加1—2分。(由班级推荐并同意)
4. 担任院、系学生会、班级干部,经考核工作出色,为院、系、班作出贡献且成绩显著者每人每学期加1—5分。(同时担任多项职务者,不重复加分。担任院干的根据所开公函折半加分,班干由班主任老师根据一学期的工作表现酌情加分。) 5. 宣传稿件和创作作品被院广播站、院宣传栏或院报采用一篇加1分;被班级黑板报采用一篇加分;院刊、市、省、国家级报刊采用分别加1、、2、3分。
6.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积极,加—1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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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积极参加系、院、市、省及国家级文体活动,每人加分;积极参加系、院、市、省及国家级创作作品比赛获得名次者按照获奖等次(优秀、三等、二等、一等和特等)分别加—4分。(同一活动不重复加分)。
国家级 省级 一等奖 分 二等奖 3 分 三等奖 分 优秀奖 2分
一等奖 4 分 二等奖 分 ' 三等奖 3 分 三等奖 分
市级 ! 一等奖 3分 二等奖 分 三等奖 2 分 优秀奖 分 院级 一等奖 分 二等奖 2 分 三等奖 分 ?系级 一等奖 2.分 二等奖 分 三等奖 1分 优秀奖 分
优秀奖 1 分 9. 被院、系通报表扬者,每人每次加2分。
10. 被评为院级十佳大学生加4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干部加3分,系级加2分。
11. 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加5分,梅花奖学金按等级加1—2分(一等1分、二等分、三等2分)。
12. 获院、系“文明宿舍”称号,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分。每学期连续三次及三次以上者获“文明宿舍”称号,每人加2分;获院十佳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寝室的每人加2分;获系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寝室的加1分;宿舍长每学期加分,系楼长加1分,协助院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的楼长层长均以公函所建议分数折半为准。(以上各项不重复加分)
13. 参加CET—4考试,分数达到395分以上者加2分,425分以上者加3分,CET—6考试分数达425分者加4分;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甲等者加2分,一级乙等者加3分。(此加分项仅在考试通过当年且凭借过级证书享受)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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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认真完成职训作业者加5分。
三、 减分细则
1. 早操迟到一次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2. 早自习和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分,旷课每节扣1分。 3. 晚自习课迟到、早退一次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