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有毒、易燃、易爆等特性,为使其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得到有效保管和控制,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的全过程。 3.职责
3.1采购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原料的采购,销售科负责产品销售管理及监督检查。 3.2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其他部门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3.3车间是公司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3.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工作程序
4.1公司主要存在危险化学品包括:乙醇、石灰、硫磺、工业磷酸、硫酸、烧碱、柴油、汽油等。接触危险化学品人员的要求:
a) 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b)
格后方可上岗。
d) 各级员工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各种安全制度,e) 并落实各级安
全责任制,f)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都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g) 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h) 安全领导小组做好全体员工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i) 仓库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 4.2危险化学品的包装
4.2.1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并实施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度。 4.2.2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4.2.3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
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
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c) 考核合
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4.2.4质检部门应当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4.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
4.3.1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由供方负责运输时,销售科要在签订合同前,对供方的的运输、装卸资格和能力进行调查评价,以确保危险化学品能安全到达目的地。 4.3.2危险化学品由我公司负责运输时,销售科要确保运输方运输车辆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押运员、司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格。
4.3.3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3.4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3.5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a)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b) 运输强氧
化剂,c)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d) 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e)
不f)
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g)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h) 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i)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j) 要有防晒设施。 k) 放射性物品应使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l) 装卸机械应按额定
负荷降低25%使用。
4.3.6销售科在危险化学品取样分析前,要考察运输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标识、包装是否完好、清晰,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4.3.7危险化学品在装卸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装卸有关规定。
f) 易燃、易爆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
不得超高堆放、随意乱放,做好防静电措施。
g) 对碰撞或互相接触即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应按规定进行运输和装
卸,不得混合装运。
h) 对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
热、防潮措施。
i) 对有毒的危险化学品在装卸时要防止泄漏,并配备防护器具。 j) 装卸车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
4.4.1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并放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分类分区存放,做出明确的标识,并有一定的间隔;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4.2储存时,应严格按技术文件要求储存,要防潮、防水、做好通风工作,并定期检查储存情况,危险物品的发放定期核对,随发放,随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发现单物不符、标志不清、包装损坏、重量误差等情况,应立即报请上级领导妥善处理。
4.4.3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必须要有严格隔离措施,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
4.4.4在满足使用要求下,应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
4.4.5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4.4.6危险物品仓库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应建造隔离墙。
4.4.7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备。
4.4.8库房和储存室内严禁住人。 4.5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5.1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主要根据工艺规格要求使用,注意在使用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4.5.2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场所要有良好通风条件,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单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急救措施要明示,让每位员工都能知道。
4.5.3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腐蚀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跑、冒、滴、漏,操作人员必须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4.5.4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平时使用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 4.5.5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检测。 4.6报废处理
4.6.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
4.6.2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6.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6.4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作它用。 4.6.5危险物品和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4.7安全领导小组编制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发放到相关部门单位,
接触人员要熟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并严格按其要求操作。
4.8当发生问题时,按照应急救援管理的要求执行,并参照《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汇报、处理。 5.相关文件及记录 5.1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5.2事故管理制度 5.3出入库台帐
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检查表
项目 序号 1 2 3 4 贮 存 管 理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贮 存 场 所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检查标准及内容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应当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检查结果 备注 进人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 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 各类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灭火及防护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贮存。 危险化学品无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现象。 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 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 危险化学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国家标准。 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且符合国家标准。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排风设备,并保证通风良好。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装置。 通风管道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时,应用非燃烧材料进行分隔。 贮存危险化学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通排风管、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 库房温度、湿度适宜,符合所贮存危险化学品的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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