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通知
根据中原工学院中工教〔2014〕16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教〔2014〕15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工教〔2016〕1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教办研〔2019〕36号《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综合以上四个文件,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我校自考生、函授生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申请。现将四个文件要求的学士学位
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汇总如下:
一、函授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须从入学起至毕业当年,参加“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省规定的分数线。学位外语考试通过后有效期为四年;
3、在校学习期间本专业规定的各门学位课程成绩均在80(含80)分以上,补考门次少于四次及四次以内者;
4、毕业设计(论文) 须通过由继续教育学院授权组织的答辩,成绩应达到80(含80)分以上;
5、学士学位论文须在网站(知网、维普、Gocheck)进行检测,复制比不超过30%或等于30%的学生,可参加毕业答辩,否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处理。
二、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专业课程成绩全部及格,取得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后一年内的毕业生;
2、须从入学起至毕业当年,参加“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省规定的分数线。学位外语考试通过后有效期为四年;
3、毕业设计(论文)须通过由各教学院(部)学位委员会授权的答辩,成绩达到75分或“良”(含)以上;
4、学士学位论文须在网站(知网、维普、Gocheck)进行检测,复制比不超过30%或等于30%的学生,可参加毕业答辩,否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处理。 三、申请程序
1、关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及微信平台,及时查阅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
2、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函授考试本科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函授生不需提供)、《河南省高等学校授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2张小两寸蓝底照片等,提交具体材料及方式详见当年通知;
3、继续教育学院初审,报学位委员会审议和审批,公布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不符合授予条件者不予授予。
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相关文件,所有条件以文件中为准!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3月5日
附件1:中工教〔2014〕15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附件2:中工教〔2014〕16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3:中工教〔2016〕1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