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地 估 价 报 告
项目名称:平泉县新宇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平泉
县七沟镇榆树林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值价格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承德市弘正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承弘土(估)[2017]字第173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平泉县新宇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平泉县七沟镇榆树林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值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 三、估价目的
本次是对平泉县新宇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平泉县七沟镇榆树林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价格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提供客观、公正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值价格参考依据。 四、估价期日 2017年8月28日 五、估价日期
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12月28日 六、价格定义
1、本次评估土地价格是指估价基准日为2017年8月28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值价格;
2、土地用途: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2007年8月10日)规定,本次评估设定为工业用地; 3、使用年限: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为50年,估价对象终止日期为2056年9月20日,截止到评估基准日,估价对象剩余年期为39.1年,本次评估估价对象的使用年期按照剩余年期设定;
4、本次估价基准日设定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外围“三通”(通电、通路、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七、估价结果
经估价人员现场察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使用年限及开发程度条件下、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28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值价格为:
评估土地面积:4962.11平方米
承德市弘正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18131478676
评估单价:250元/平方米 评估总地价:124.05万元
大写金额:壹佰贰拾肆万零伍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
八、土地估价师签名
姓 名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号 签 名
苏震江 2000130081
王 旭 2007130045
九、土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公章)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承德市弘正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18131478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