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电话: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为 m2。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将房屋交付于乙方。租赁结束后,乙方应在房屋到期后 日内将房屋交付于甲方。
2、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乙方按 (月/季度/年)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日期为 。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押金除用于抵扣乙方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乙方。
第三条 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若乙方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2、甲方在租赁期内保证该房屋能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所产生的水、电、气、网络、物业管理等其它房屋使用费用。对所租房屋必须爱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装修、改建、粘贴,不得转租,不得从事与用房性质不相干的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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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在租赁期发生火灾、水灾等人为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2、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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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房屋验收表
名称 电视 冰箱 洗衣机 空调 双人床 单人床 衣柜 写字台 沙发
其他相关费用
项目 水费 电费 话费 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表号 电表读数 交接日期 项目 上网费 车位费 租赁税费 卫生费 物业费 表号 电表读数 交接日期 品牌 数量 单价 赔损额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赔损额 椅子 油烟机 燃气灶 钥匙 门卡 水卡 电卡 燃气卡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