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预付款=6000×30%=1800万元 (2)起扣点=6000-1800÷60%=3000万元
(3)3月份应结算工程款=1000×97%=970万元
4月份应结算工程款=800×97%=776万元 共完成工程量=1000+800=1800〈3000万 5月份共完成的工程量=1800+1600=3400〉3000万元,超过起扣点 应结算工程款=1600×97%-(3400-3000)×60%=1312万元
6月份应结算工程款=1200×97%-1200×60%-10=434万元 7月份应结算工程款=900×97%-900×60%=333万元 8月份应结算工程款=500×97%-500×60%=185万元
2、某工程纵横墙基均采用同一断面的带形基础,基础总长度为160m,基础上部为370实心砖墙,带基结构尺寸见图。
根据图示内容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计算该工程的带形基础及土方工程量,并将计算过程增加到分部分项工程量表中。(10分)(见书269-272页)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答案]: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序项目编码 号 挖基础土方,三类0101010031 001 内弃土运距200m 0101030012 001 基础回填土(夯填) 分) m3(0.5552.32 ×0.37×160=552.32(2分) 956.8-73.6-307.2-(3-0.6-2) 土,挖土深度4m以分) m3(0.5956.80 分) 2.3×160×(3+0.2-0.6)=956.80(2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计量 工程 计算过程 0104010013 001 0104010014 002 带形基础垫层C10,m3(0.573.60 厚200mm 带形基础C20 分) 分) m3(0.5307.20 ×160=307.20(2分) [2.0×0.4+(2+0.4) /2×0.6+0.4×1] 2.3×0.2×160=73.60(2分) 3、某土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施工单位除安装一套满足最小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外,还应安装一套备用排水设施,两套设施合计15900元。施工中遇到了异常特大暴雨,承包商机械设备被地下涌水淹没损失费16000元,原正常使用的一套排水设施满足不了排水要求,业主指令施工单位再购买一套同样的排水设施,即用三套排水设施同时排水以尽快恢复施工,因完成排水工作额外增加的劳务费为8650元。 问题:
(1)可调合同价的调整因素一般有哪些?(5分)(见书384页)
(2)就上述情况,承包商可向业主索赔款额为多少?(5分)(见书395页) [答案]:
(1)可调合同价的调整因素一般有: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1分)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1分)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1分)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1分)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1分) (2)承包商可向业主索赔款额为:
1)可索赔额外增加的排水设施费:15900/2=7950元(2分) 2)可索赔额外增加的排水工作劳务费:8650元(2分) 索赔费用应为:15900/2+8650元=16600元(1分)
二、某工程原合同规定分两阶段进行施工,土建工程36个月,安装工程24个月。假定以一定量的劳动力需要量为相对单位,则合同规定的土建工程量可折算为250个相对单位,安装工程量折算为 100个相对单位。合同规定,在工程量增减8%的范围内,作为承包商的工期风险,不能要求工期补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建和安装的工程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实际土建工程量增加到530个相对单位,实际安装工程量增加到230个相对单位 问题:按比例计算法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额是多少?
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为: 不索赔的土建工程量的高限为:250×1.08=270个相对单位 不索赔的安装工程量的高限为 :100×1.08=108个相对单位 由于工程量增加而造成工期延长(比例计算法):
土建工程工期延长=36×(530/270-1)=34.7个月
安装工程工期延长=24×(230/108-1)=27.1个月 总工期索赔为:34.7+27.1=61.8个月
三、某工程现场采用出料容量1000L的混凝土搅拌机,每一次循环中,装料、搅拌、卸料、中断需要的时间分别为1、3、1、1min,机械正常功能利用系数为0.85,求该机械的台班定额产量。
该搅拌机一次循环的正常延续时间=1+3+1+1=6min=0.1h 该搅拌机纯工作1h循环次数=1/0.1=10次
该搅拌机纯工作1h正常生产率=10×1000=10000L=10m3 该搅拌机台班产量定额=10×8×0.85=68m3 /台班
四、某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总投资为3000万,其中美元贷款200万美元,其他为人民币贷款。贷款分年均衡发放,第一年贷款为总投资的20%,第二年为50%,第三年为30%。美元贷款利率为8%,人民币贷款利率为10%,建设期利息只计息不支付(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按1:7计算)问题:试计算建设期的人民币贷款利息 美元贷款金额=200万美元=200×7=1400万元 人民币贷款金额=3000-1400=1600万元
人民币贷款利息第一年q1=1/2×1600×20%×10%=16(万元 第二年q2=(1600×20%+16+1/2×1600×50%)×8%=73.6(万元)
第三年q3=(1600×70%+16+73.6+1/2×1600×30%)×8%=144.96(万元) 人民币贷款利息和=16+73.6+144.96=234.56万美元
八、某宾馆设计采用进口电梯三部,数据分别如下: 1.每部毛重为3吨,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为60000美元 2.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分别为货价的6%和3‰ 3.关税税率为20% 4.增值税税率为17% 5.银行财务费率为4‰ 6.外贸手续费率为1.5% (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按1:7计算) 问题:试计算设备的(1)到岸价;(2)抵岸价; (1)货价=60000×7=420000元=42万元 海运费=42×6%=2.52万元
运输保险费=42×3‰=0.13万元
到岸价=货价+海运费+运输保险费=44.65万元 3台设备的总到岸价=44.65×3=133.95万元
(2)关税=到岸价×20%=8.93万元 增值税=(到岸价+关税)×17%=9.11万元 银行财务费=货价×4‰=0.17万元 外贸手续费=到岸价×1.5%=0.67万元
抵岸价=到岸价+关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63.53万元 3台设备的总抵岸价=63.53×3=190.59万元
九、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0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2.5%;
2.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5%。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问题:
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改工程的起扣点为多少?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3.该工程4月至6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 答案:
1.工程预付款:600*25%=150万元 2.起扣点:600-150/62.5%=360万元 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为5月份,
因为5月份累计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50+100+120+220=490>360万元 3.各月拨付的工程款: 4月:120万元
5月:220-(490-360)*62.5%=138.75万元 6月:110*(1-62.5%)-600*5%=11.25万元
十一、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500m2五层住宅楼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为10个月。双方签订的合同部分摘要如下: 1.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开工前由承包人采用内部竞聘方式确定 2.工程质量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3.在工程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实施后,预付款从工程后期进度款中扣回。
4.保修期为50年,保修期满后,退还预先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问:.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1)承包人在开工前采用内部竞聘方式确定项目经理不妥。应明确为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如果项目经理人选发生变动,应征得监理人或甲方同意。
(2)工程质量为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妥,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
(3)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的7天之前支付工程预付款。
(4)质量保修期(50年)不妥,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不妥,工程质量保证金保留时间应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保留时间应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十二、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合同,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短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在施工中,乙方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进度提前半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经测算,影响工期2个月,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经测算,又影响工期1个月,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 1.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试说明理由。 2.施工单位的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3.施工单位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请协助施工单位拟定一份索赔意向通知。
答:1.不妥当,因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是对合同的补充和更改,亦应当采
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只能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2.可以成立。施工中在合同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导致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差异,属于建设单位(甲方)的责任,导致工期延长和费用的增加,都可以要求索赔。
3.施工单位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 (1)索赔意向通知 (2)索赔报告 (3)索赔证据与详细计算书等附件
十三、某承包商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5月6日,在进行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承包商在取得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增加人工消耗10工日,工期增加1天。
事件2:5月20日-22日,施工过程遇到季节性大雨,之后转为特大暴雨并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甲乙方施工现场办公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承包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到5月28日承包方才完成现场的清理和修复工作,增加人工消耗40个工日。
事件3:6月3日-6月8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 事件4:应于6月4日交给承包商的图纸直到6月15日才交给承包商
问:.承包商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对上述事件提出索赔,试说明每项事件工期和费用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事件1: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这部分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可以认为是承包商为了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一般在发包方没有批准追加相应费用的情况下,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事件2:前期的季节性大雨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在合同工期内考虑,造成的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不予补偿;后期的特大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不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合理估计的因素,应按不可抗力处理由此引起的索赔问题。则被冲坏的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甲方施工现场办公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走的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工程清理和修复等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而承包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施工设备损坏,冲坏的乙方的办公用房等经济损失由承包商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事件3: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4: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延误图纸交付时间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十四、拟建砖混结构住宅工程5000m2,结构形式与已建成的某工程相类似,部分变更。类似工程的外墙为1砖墙,水泥砂浆抹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消耗量0.15m3、0.95m2,1砖墙的单价为640.5元/m3,水泥砂浆12.2元/m2;拟建工程外墙为1.5砖外墙,外贴釉面砖,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消耗量0.27m3、1.24m2,1.5砖外墙的单价为672.3元/m3,贴釉面砖的价格为82.4元/m2。类似工程的单方造价1105元/m2,其中各种费用占造价的比重为:人工费12%;材料费55%;机械费6%;措施费7%;其他费用20%,拟建工程与类似工程的价格差异系数分别为:1.5、1.8、1.3、1.25和1.1,拟建工程除直接工程费以外的综合取费为24%。 问:
1.用类似工程预算法确定拟建工程的概算造价
2.若不了解各种费用占造价的比重,而根据类似工程了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主要资源消耗为:人工消耗6.1工日,钢材25.6kg,水泥200kg,原木0.08m3,铝合金门窗0.3m2,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