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课程教学计划
主讲教师及联系方式:韩文强(67392105) 上课时间: 周二上午3\\4节 答疑时间: 单周二下午7\\8节
一、课程简述
1、教学目标: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对国际经贸事务的广泛参与以及入世以后对国内法律的影响,越来越要求人们对国际商事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国与国之间商事交往的频繁,促进了国际资本的增加,国际经贸合作与交往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通过对国际商法的学习,对在从事国际商事交往过程中所要遵循的条约、公约或国际惯例以及相关的知识能有一个系统而又全面的理解和掌握。而该课程理论联系实际且应用性较强,所以要求大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其进行分析和思考,努力培养自己的综合分析能力,以备在将来的工作中能够发挥自己的所长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2、考试方式和形式:闭卷
3、教学学时安排:课堂讲授32学时
4、必读教材:《国际商法》,张淑玲主编,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5、主要参考教材:
(1)《国际商法》,冯大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国际经济法》,吴志攀、余劲松主编,高教、北京大学出版社 (3)《国际贸易法》,王传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海商法》,吴焕宁主编,法律出版社 (5)《国际商法》,陶凯元主编,暨南大学出版社 6、主要资料信息源:
《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学研究》、《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的相关期刊及有关网站的信息资料。
二、主要教学内容的主题:
讲课方式 内容安排
第一周 讲授 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述
(4学时必1—24)
第二周 同上 同上
第三周至第六周 讲授 第二章 合同法(8学时必24—92) 第七周 讲授 第八周 讲授 第九周 讲授 第十周 讲授 第十一周 讲授 第十二周 讲授 第十三周 讲授 第十四周 讲授 第十五周 讲授 第十六周 讲授
【注】:
1、带*号的章节略讲或自学 2、上课时随堂提问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4学时必
93—132) 同上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4学时
必133—158) 同上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2学时必
159—174) 第六章产品责任法(2学时必175—
188) 第七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必189—232)第八章国际商事支付法(2学时必234—272) 第八章国际商事支付法(2学时必234
—272)第九章代理法(必272—302) 第十章商事组织法(4学时必303—339)第十一章国际商事争端的解决*(2学时必340—377) 2004年2月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