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中小学防疫防控开学复课工作方案2篇
中小学防疫开学复课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两个确保”。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防疫情在学校扩散和暴发,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坚持科学评估。落实“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严格开展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复核,坚持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学。
(三)坚持因地施策。按照“错时错峰”、“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的原则,各地各学校要制定开学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有条不紊地做好开学工作。
二、开学时间安排
根据统一安排,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作为第一批次开学,开学时间为2024年4月7日。根据分区分级、错峰开学、错时返校的原则,其他学段和年级拟分两个批次开学安排。
第二批次:小学五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
第三批次:小学其他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开学学段和年级安排可视情况调整;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后,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服务、校内午托等课后服务和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服务暂缓恢复。驻高校和区直中职学校开学批次和具体时间由学校研究提出,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后按程序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完善开学工作有关方案和制度
3月23日前,各县(市、区)要制定高三年级、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经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各高中初中学校制定的开学工作方案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各学校要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组织开学准备工作自评复核
1.自评复核流程。全市中小学校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xx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开学准备工作二十条”)要求,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开学准备工作自评,自评合格后按程序提请复核。市直属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区直中职学校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学工作
组复核;县(市、区)属学校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学工作组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按全市公布的时间(区直中职学校按向主管部门报备时间)开学。
2.复核完成时间。高中初中学校应于3月20日前复核完毕,其他学校应于3月底前完成复核。
(三)切实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情况监测和研判
各学校要对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并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国(境)外、区外师生员工返回xx要严格落实开学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对不具备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应安排专人联络跟踪,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做实学校疫情防疫工作
卫健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自3月23日起至开学前,高中初中学校要至少进行2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其他学校消杀起始时间相应顺延),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小卖部(超市)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餐具要按规定消毒。
学校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
(五)认真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师生人数、防控需要,精准测算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液、酒精、口罩、测温仪、手套、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政府调配、市场购买、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方筹措防控物资,满足学校防控物资需求。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排查学校物资缺口,确保开学前补齐。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和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口罩等物资保障方面予以重点关注。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酒精不能与消毒液、口罩等物资混储,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室,确保应急时有临时隔离场所;学校要设置洗手设施,确保师生员工有流动水洗手。
(六)认真做好师生返校工作
各学校要制定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高中初中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高三初三班主任、校医、后勤等参加校园防疫工作的人员要在3月23日前返岗,其他教职员工返岗时间由学校根据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管理需要科学安排,其他批次开学学校的疫情防控人员至少按照确定开学时间提前15天返岗。卫健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防疫工作人员培训。各批次学校要制定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科学设置进入校
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开学当日,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下,派员到开学学校进行疫情防控指导、交通疏导和治安秩序维护。
(七)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xx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xx市中小学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图》,并据此制定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推演或实地演练,确保学校发生疫情时,做到处置责任明确,处置思路清晰,处置程序规范,处置措施有效,处置及时得当。
(八)扎实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把好门,严防疫情输入。各学校要强化值班值守,落实“五个一律”,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入校严格核验身份并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应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管好人,严防疫情扩散。卫健部门要指导学校上好疫情防控教育第一课,强化对学生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横幅、贴画、电子屏幕、校园网、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要教育学生做到疫情防控“十要十不要”即:(1)要熟知疫情防控知识和要求,不要一无所知、一知半解;(2)要理性辨明疫情信息,不要信谣、传谣、造谣;(3)要履行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法定职责,不要消极抵触、不予配合;(4)要服从学校疫情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