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二次违反条例者,按相应罚款条例加倍处罚,对第三次违反条例复,公司将作出要求违反条例者离开本工地的处罚决定,并作相应罚款。
七、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为加强本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的有关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装修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依照本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1、消防组织措施
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其消防组织机构图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消防领导小组
副组长:安全员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各专业作业队义务消防员 现场设防火领导小组制定灭火工作预案。
为保证施工现场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因情施策,及时妥善处置,迅速控制事态,避免险情进一步蔓延扩大,将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确保施工现场生产经营不受、少受影响,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火灾预案,详见《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八、现场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在施工的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及噪音,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人们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1、注意对环境景的保护,如不损坏植被、土壤、水资源等。
2、对现场易产生环境污染的废弃物要加强管理,每天及每个工作地点工作结束时,不要在工作现场留下任何废弃物,并清理现场,保证工地现场整洁,杜绝污染。
(1)工地现场不设置大功率、重荷载加工机具,避免产生噪音扰民。 (2)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工作尽量在白天完成,减少及避免夜间施工。 (3)如有必要进行夜间施工,现场只安排产生声音小的工作作业。
(4)向工地运输材料工具时,要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干扰附近居
民正常的工作、生活。
九、现场防雨、防雷、防风措施
施工期间碰上雷、雨、狂风等天气,必须做好预防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1.预先听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雷、雨、大风准备; 2. 大风、大雨、暴雨时不得进行室外作业;
3.小雨天,为保证打胶质量,不得进行打胶施工,其它安装工作经地盘经理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4.冬季温度低于-5℃时,室外不得进行打胶工作。
5. 大风天气时,应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于未安装的框、扇和玻璃应存放在专门的保管间。
十、现场施工成品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的材料,按现场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储存和维护。 2.已装到墙上的框料,若土建还有混凝土施工,则必须贴保护膜,防止水泥砂浆溅到框面上,型材表面受到腐蚀。
3.玻璃打密封胶时应贴保护胶带,防止打胶时弄脏面板表面。
另外,要与其他承包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成品保护,必要时我公司可向保险公司购买专项保险。
十一、安全生产应急措施
1、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
(2)应急中心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系统,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江宁区建工局、安监局等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3)应急中心在接报告后,各小组立即就位,相关小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落实事故现场的保护、救援和证据收集工作。
(4)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出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等。
2、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及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应急措施
(1)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应立即履行各自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
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公司领导、市建工局。
(2)现场救援:根据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设备、物资迅速投入救援行动,并报请市建工局、安监局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 (3)伤员抢救:立即拨打120或110,请求急救车辆,就近选择救护单位,确保伤员得到救治。
(4)应急协调:对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施工人员应加强对应急措施的管理,保证设施齐全有效,以便应急作业队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回收废弃物,并交由物资管理部门处理。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急救护理,可就近联系梨园医院门诊部(沿湖大道39号),急救电话(027)86793043,具体如图:
花沙东园平 大 安 道东 冶 路刘家新村梨园门诊部
3、现场意外事件紧急处理
工地突发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经理部安全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以最快方式向经理部直接领导和公司安全监督站报告简要情况。
如认定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经理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立体图,并提供有关资料。
由经理部安全部填写事故快报。
各级人员认真配合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人员勘察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重伤调查事故由项目经理部组织事故调查组,并在10天内提出事故报告报公司安全监督相关部门。
轻伤事故由安全部调查分析并报告。
机械事故报工程管理部,因机械事故伤及人员的,报机械部门的同时报公司安全监督相关部门。
经理部发生重伤事故,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经理要采取组织会议等多种方法通报
事故经过、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吸取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或其它事故的再发生。
如事件发生在夜间,须由经理部夜间值班人员紧急上报经理部有关人员。 4、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理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接到因工伤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急救或送专门医院抢救,并组织人员救险,防止险情扩大;
必须根据具体受伤部位需送相应医院,其指导原则为尽最大努力减少拖延时间,保证抢救及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选出最佳急救方案;
如现场无应急车辆,须打“120”请求急救车;
伤员送往医院过程中,必须由公司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相陪(夜间施工由值班人员相陪)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报经理部有关领导及安全人员。
具体应急救援措施参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专项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