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2m。
②外护架防护措施
外护架,是根据构筑物楼层,每一层楼搭设一层保护层,平铺、立设脚步手板,护架外侧设立网密封。这种外护架在工程上主体时不作为操作架,主要是防止施工楼面作业人员从周边向外侧坠落。当装饰工程开始时,可在两步架板之间,再搭一步,供外装修工人操作使用。
③临边作业防护措施
a.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b.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4)“四口”防护措施 ①楼梯口的防护措施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要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②预防洞口的防护
150*150到1500*1500的孔洞,用木方加竹胶板封闭防护。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③通道口的防护
建筑物的出入口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顶用50㎜厚脚手板封闭,两侧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严。
(5)外用电梯的安全措施
①外用电梯操作人员进入电梯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颔带,持证上岗。 ②作业前重点检查:电缆线是否完好无损,结构有无变形,连接螺栓是否松动,节点有无开焊,装配是否正确,附着是否牢固,各部钢丝有无损伤,齿轮、导轮、滚轮等配合间隙和支承是否合格,运行范围有无障碍,发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后方可启动。
③电源接通后控制器应在零位,同时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有无漏电,试验各限位装置,吊笼门、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连锁装置是否良好,电器仪表是否灵敏有效,经启动,情况正常,即可进行空升试验,以测定制动器是否有效,确定各传动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④吊笼内乘人或吊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负荷运行。 ⑤操作前必须响铃示意,在电梯未切断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正常操作按钮使用。
⑦每层防护门不关不启动,人员货物超载超长不启动,机械故障不启动,恶劣天气不启动。
⑧作业完成后,将梯笼将至底层,各操纵器转到零位,切断电源,关好电源控制箱,锁好电梯笼门和围护门。
六、预防触电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预防手持式电动工具触电措施
①根据工作场所的危险程度选用相应类别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按规程要求严格采取防触电措施。
②建筑施工现场内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用配置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用Ⅱ类工具,除上述措施外,其本身还须作保护接地。
③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如轻钢龙骨顶棚操作时),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配置防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时间要求同前。在这类场所中,严禁使用Ⅱ类电动工具。
④在高度危险场所(如金属容器内、狭窄的地沟内),宜选用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由低压隔离变压器供电;若选用Ⅱ类电动工具,必须按前述要求配置漏电保护器。变压器和漏电保护器设在工作场所外,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⑤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电源线、开关、外壳进行检查,不得有绝缘开列破损现象,接头要牢固,开关要灵活。通电后要空载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作业。
⑥工具所用的电源插头、插座必须完好无损,内部接线不能松动,严禁不用插头接入电压,防止零线断线。
⑦插头、插座必须匹配,以保证插头插入时松紧适度,与插座接触紧密,不允许将两极插头插入四极插座接通电源。
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符合国标要求(GB3787-83),不得任意接长或更换,其中的绿、黄色双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做保护接地。
⑨工具的电源插座安装要牢固,以便取拔插头不致被带动。为了防止插头损坏,
接头松动,不要在拔插头时扯电源线。转移工作场所时,电源线应整理收齐,不能在地上拖拉。
⑩工具配电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禁止一闸多用,闸刀的漏电保护器应设在有门有盖的电箱内。
?检修应由专人进行。在检修时,应先将电源插头取下,断电后再进行作业。检修结束,工具原有的绝缘件不得拆除和漏装。
?工具存入库房后,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专职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2)防止人员触及电力线路的措施
①对外侧在电力线路旁的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勘察,电力线路与建筑物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要求,否则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②隔离防护措施可以是隔离棚架、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③隔离防护架的结构要求,可参照相应的脚手架搭设规定执行。所用材料必须是竹、木等绝缘材料,绑扎材料也必须采用竹篾、棕绳等绝缘物,防护架应采用竹笆片等材料密封。
④防护架搭设应牢固,与建筑物拉结,其高度和宽度应能保证整个操作面。工程竣工,最后拆除防护架。
⑤不能按前述要求进行防护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变更工程地址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⑥在高压线路和设备检修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放电、悬挂接地线和装设遮拦标志牌等措施。
⑦严禁在高压线下搭设建筑物或堆放材料。 (3)预防低压线路和设施触电的措施 ①预防线路触电的措施
a.建筑施工现场内,建筑物外侧距10KV以下线路的最小水平安全距离不小于4m,距道路垂直距离不小于6m,否则应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b.线路架设,必须用绝缘子固定在电杆上,严禁利用脚手架、树干和其他构架作支持点,电缆线路可沿围墙敷设,高度不低于7.5 m。
c.线路所用导线不得有绝缘破裂和老化现象。每一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不得有两个接头;同一档距内接头数不应超过导线娄的50%。
d.施工用临时线路穿墙过洞,应加绝缘导管保护,线路导线或电缆不能随地拖
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断线后应及时修复,不能徒手拾起头来。
e.室内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敷设,应设绝缘物固定,高度不低于2.5m,采用电缆敷设,高度不低于1.8m。线路绑扎固定不能采用金属裸线。
f.线路检修应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和停电检修制度,在电源断开点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g.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必须采用工作零线分设的方式架设。 ②预防配电设施触电的措施
a.配电箱内熔断器、开关等电器应完好无损,开关灵活,接触紧密。 b.箱内各电器绝缘外壳,不能因高温而变色、破裂、缺损,且无带电体外露,必须设有专用的保护接零端子。
c.箱内接线,必须排列整齐,不得有松动;各电源支路应有标志铭牌,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准确切断电源。
③照明线路及灯具防触电措施
a.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乱接,在灯头损坏时,应通知电工及时更换。 b.地下室等危险场所施工,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普通照明灯具不能代替工作行灯使用。
c.金属照明灯具外壳应作保护接地,室内灯具高度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d.现场施工和生活照明均应设漏电保护器。
e.螺旋灯头中心舌片应接相线,照明灯开关应控制相线开关,不能设在床头,扳把开关不能与插座装在同一处,以防失误触电。
④预防电动设备触电事故
a.电工要熟练所管辖范围内的用电设备及其配电设备的电气性能,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b.进入设备的电源线应穿管保护,管口密封,防止油污或水进入管内,严禁任何带电线路通过设备。防止导线绝缘损坏时设备带电。
c.设备的一、二次回路各接线头应接牢固,不得有散股、松动。对有振动的设备,其接线端子要配备弹簧垫圈。
d.当设备需带电进行试车或检修时,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并严格执行带电作业安全制度,采取行之有效室外安全保护措施。移动设备,必须断电。
e.对设备的一、二次回路各种绝缘套管、垫片、接线盒盖等附件,如有损坏遗失,应立即更换配齐,出现电气故障,应及时维修,严禁带病运作。
f.设备的过载、短路、漏电等电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在运行中,不能随意调整保护装置的额定值,保护装置动作后,应查明原因,排出故障,不得将保护装置短路,强行运行。
g.设备的保护接地线要连接牢固,引线截面要符合要求,不得采用2.5mm2以下单芯绿线,接线端头应用螺帽,配以弹簧垫圈;当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时,保护接零、地线必须保留。
h.设备的保护接零由专用保护接零线提供,不得将设备的工作零线代替保护零线,更不允许利用设备本身代替工作零线。
(8)安全施工违章处罚条例
为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野蛮施工,保证每个施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处罚条例:
①进入施工地,不带安全帽或帽扣不扣,穿拖鞋、高跟鞋者,每人次罚款20元。 ②高空、临边、吊篮内工作或高地二米以上不带保险带者,如被查获,将当即令其离开工地。
③无电焊、吊篮操作证而私自操作及玩弄电器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④使用不安全的电箱和电器设备(包括电焊设备缺防护罩等),乱拉、乱拖电线,每人次罚款50元。
⑤在工地仓库、办公室违章使用电水壶、电饭煲、电炒锅、电炉、碘钨灯等,除没收违章电器外,当事人罚款100元。
⑥施工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而无防护措施,无灭火机、无监护人员,监护人员离岗或兼职等,每人次罚款50元。
⑦将施工工具与产品随意乱扔者(包括堆放物品不按要求),每人次罚款20元。 ⑧在工地肇事、酗酒、打架者,不论任何理由,对当事人罚款50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工地保卫处处理。
⑨在施工中遇到在洞口、临边、脚手架、吊篮上施工时,必须把手动工具用防坠绳器牵牢,螺丝、螺帽等要袋装,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⑩在每天施工结束时,各班组必须做好落手清工作,违者罚款每班组100元。 ?对高空坠落任何物品者,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罚款。对造成事故者,责令当事人做出书面报告,并让工程队停工检查或赔偿,吸取事故教训,属事故处理,罚工程队500~20000元。
?对于造成严重安全事故者,将由有关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