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作或值班,其他人员可在家中以远程办公、掌上办公等方式进行工作。也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期间实行轮休的通知精神,安排没有紧急任务的职工进行轮休。
1.2.3 根据人员重大突发传染病接触情况复工
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摸排,掌握各类人员返回情况,做好信息档案登记,建立“一人一表”。对已回湖北等重大突发传染病严重省份和我省xx市、xxxx市、xx市xx区等省内重大突发传染病较重地区,且尚未返回单位的职工,一律推迟返回,要求其暂时留在原地,待重大突发传染病解除后再返回复工。对往返、经停上述重大突发传染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当地人员、疑似病例有接触且已返回的人员,建立信息情况登记表,严格按照隔离标准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 天潜伏期满后确认无异常再复工。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返回xx的人员,要居家隔离观察 7 天,无异常方可返回岗位。各地方政府有其他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强化复工防疫措施
1.3.1 加强复工组织安排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复工具体操作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
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并报上级单位备案。复工前,要按照相关程序将复工操作方案、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预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审核,严格实施公司向属地承诺、员工向公司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1.3.2 落实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举措
1.根据岗位防护需求,对复工人员发放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备消毒洗手液,并开展体温测量等健康情况监护,应急防护物资不足时,应首先保障生产和防疫一线人员。
2.建立人员每日健康检查登记制度。每天在进入单位前,要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询问,必要时增加测量频次,如发现发热等症状,立即阻止其进入单位,并要求其到医疗机构诊治,如有重大突发传染病接触史,应视情况送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
3.严格控制会议等聚集性工作方式,尽量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微信群、网上办公系统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尽量避免出差和外出学习、交流、考察等工作,禁止安排集中疗休养、庆典等群体活动。
4.加强班车管理。鼓励职工自驾上下班,有班车接送的应在每辆班车上设置车长,相关单位应对本单位乘车人员进行排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