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一、监理工作内容
(1)所监理范围内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管理、风险管理,全面组织内外部关系及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建设单位的要求、最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一切工作内容;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3)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符合昌建集团及周口市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资料要求); (4)参加委托人召开的协调会议等; (5)编制监理规划、监理方案(实施细则)。 (6)配合委托人做好第三方检测。 二、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设置岗位人员,并保证项目组成人员在其他工程无兼职,人证相符。 (1)总监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必须主持日常监理工作。
(2)总监代表须具备土建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和5年相关工作经历。 (3)安装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安装专业省级监理上岗证书和5年相关工作经历。 (4)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专业监理上岗证书和3年相关工作经历。
(5)监理人员数量应足够满足本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且符合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配置规定,重要部位、工序须保证每天24小时旁站跟踪监理。
(6)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现场见证取样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 三、监理人员入场时间
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和至少 1 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或规定的开工日期前提前至少 1 个月到岗;按合同约定的其余人员必须在开工日期前至少7 天全部到岗;业主有特殊要求的,以书面通知为准。若监理人员不能按上述规定的时限到岗的,应承担如下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延迟到岗解除监理合同,纳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2)总监代表延迟到岗每周扣减监理费 1 万元(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下同),最多不超过监理合同额的 30%; (3)其他监理人员延迟到岗每人每周扣减监理费 5000 元,最多不超过监理合同额的20%;
(4)监理人员延迟到岗人数超过应到人员总数 30%且延迟三周及以上的,监理合同自然终止,并且该监理公司纳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前述所有处罚均在当期监理费中予以扣除。 四、监理人员出勤
(1) 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必须全职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确保总监理工程师在重大工程检查或者重大工程节点时及时到场,总监代表和其它监理人员每天驻现场不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6天(原则上遵从委托人作息制度),旁站记录需要定期提交给委托人。否则参照延迟到岗的标准处罚。
(2) 项目监理部必须真实考勤(必须采用指纹考勤的方式进行考勤)并经总监及工程经理确认,每月提交项目工程部备查,如发现监理考勤弄虚作假的,每次扣减监理费 2 千元。
五、关于更换监理人员的规定
监理公司提出的人员(总监、总监代表)更换,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更换原因,同时提供替换人员的详细材料报项目工程部审核,并经城市公司工程副总书面批准后才能更换,否则将对监理公司处以 5千元/人处罚。项目工程部不接受监理公司对总监、总监代表的替换请求。
六、施工准备阶段对监理管控
项目工程部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督监理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质量要求,协助项目工程部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 合同签订后最迟10日内提交实施性《监理规划》,工程部审核《监理规划》的工作内容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审查通过的《监理规划》作为对监理的管理要求。
(3)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准备,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天内提交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经总监审批后上报区域公司工程部;
(4) 监理公司对总包单位引入现场的测量基准控制点进行复核,并监督总包单位做好保护措施; (5) 蓝图出具后20日内参加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6) 总监理工程师最迟于开工前一周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进行施工监理交底; (7) 开工前,核查开工条件,签发开工令。 七、施工阶段对监理管控
(1) 每周定期组织监理例会,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配合城市公司所组织的定期现场质量安全会议并完成会议纪要;
(2)监理单位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项目安全、质量大检查,召开安专项会议,对发现存在的安问题,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施工单位项目部每周自检一次,检查后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3) 按监理规范要求,须提供监理工作全过程的资料(含必要的影像资料),监理必须对材料、设备进场报验、见证取样、现场试验、旁站、设备调试、变更、签证、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如桩基工程必须有全过程关键工序检验录像、照片、实测数据、旁站记录等完整资料)、分部验收、竣工验收等必须拍摄照片,照片拍摄要求清晰、远近结合(测量数据、表观、细部)并附简要说明,保留电子版,存档,备查;
八、竣工验收阶段对监理管控
①、竣工预验收:分户及专项验收整改完成后,监理单位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填写工程整改通知单,并将工程整改通知单发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工程部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须编
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报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审核后,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过程监理的履约情况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并报城市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 九、监理单位考核
每月底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所有人员进行评比打分(主要从原则性、现场协调管理能力、计划组织实施能力、执行力、团队管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对于不合格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连续两次考评排名最后的人员将予以更换。
1、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每周六个工作日在现场且保证每天每个标段有人管理,上班时间与建设单位项目部上班时间一致;考勤以现场指纹打卡记录为依据,每迟到、早退一次承担违约金30元,旷工半天承担违约金100元,缺勤一天承担违约金200元;若确实有事需请假,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书面申请(各标段监理工程师找各自标段建设单位工程师签字同意,总监找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认可)。
2、本项目监理人员中午及工作时间(包括值班时间)不得饮酒,每发现一次按每人次500元支付违约金。监理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看报纸、上网聊天、玩游戏,每发现一次按每人次200元支付违约金。
3、监理单位在开展工作时,必须确保所发出的监理文件得到施工单位的书面签收并保存签收文件。建设单位资料员每月核对一次,如发现无相关收发登记,监理单位承担500元/次的违约金。施工现场及时预留影像资料,隐蔽验收情况及时上传隐蔽验收群。
4、对于土方施工单位上报的任何文件,不能认真实事求是审核,签署的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监理单位每次向建设单位支付200元的违约金,如因此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其损失部分由监理单位承担。 5、在主体施工阶段出现质量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对监理人进行处罚:
⑴、施工放线、定位:监理人员验收后,经委托人查验偏差率超出允许值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监理费200-800元,造成实质性后果的,扣除监理人监理费1000-5000 元。
⑵、钢筋工程:经监理验收后,委托人每发现严重一次不合格情况(包括接头位置、锚固长度、数量、直径不符合要求;钢筋质量不符合要求且已经使用),扣除监理费2000元。
⑶、模板工程:经监理验收后,委托人每月发现同样问题累计三次以上,扣除监理费1000元。
⑷、装修工程:对质量通病制定预防措施,提出科学的解决办法,确保抹灰砂浆强度、严格计量,不得出现大面积的空鼓、裂缝情况;地面细石砼不得出现严重起砂现象;开间、进深尺寸满足图纸以及规范要求;卫生间及屋面防水工程不得出现渗漏情况;门窗安装方正、固定、开启灵活,防水、防风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经监理验收后,委托人每发现一户不合格的情况,扣除监理费200-1000元。
6、监理单位须督促施工单位将所有实测实量的数据上墙,数据上墙的时限要求在具备实测实量条件后的5天内;监理单位需从中抽检,抽检比例不小于50%,并做好抽检记录,每少抽检一次或抽检比例达不到50%一次扣除监理费1000元。
7、资料整理不规范,每月检查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扣除监理费500元。
8、监理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进行隐蔽验收、材料验收、监理旁站、检验批验收等,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样板制度:
①若发现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每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旁站不到位是指需旁站部位现场缺位半小时以上。)
②对隐蔽验收内容,有明显的质量问题而监理单位签署了合格意见,监理单位将承担每次500元以内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③如施工单位未经验收私自隐蔽及相关工序未经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监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对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否则监理单位每次将承担1000元以内的违约金;
④对进场材料监理单位应按要求进行验收,如施工单位材料进场未经验收即使用,监理单位应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对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否则监理单位将承担2000元以内的违约金;
⑤监理单位应对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对机械设备使用、特殊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等做好检查,对于施工单位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监理单位应第一时间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否则监理单位每次将承担500元以内的违约金;
⑥严格推行样板制度(详见需要做样板的工序),监理单位验收(必须留下影像资料)合格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展开大面积施工,对施工单位样板未经验收而大面积施工监理单位应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否则监理单位将承担2000元以内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建设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40%;对于以上问题每月累计出现两次,建设单位可对监理单位加倍处罚,并要求监理单位调换责任监理人员,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50%。
一、监理旁站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现场监理工作内容,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原则:
1、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实行旁站监理; 2、做好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工作。 一、房屋建筑基础工程旁站监理的部位:
1、地基处理; 2、土方回填; 3、砼灌注桩浇筑; 4、预应力管桩施工; 5、基桩静载试验过程;
6、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砼施工;
7、防水砼浇筑; 8、卷材防水层;
二、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旁站监理的部位:
1、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 2、砼浇筑; 3、预应力张拉; 4、装配式结构安装; 5、钢结构安装; 6、网架结构安装; 7、索膜安装; 8、屋面防水工程。 四、安全生产旁站监理:
1、基坑(槽)、管沟土壁支撑施工及挖土作业; 2、防腐蚀工程; 3、拆除工程;
4、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桩机等)的安装与拆除; 5、高支模施工、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 6、大模板的吊装、堆放; 7、脚手架安装与拆除;
8、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装备; 9、焊接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0、其他工程:爆破、挖孔桩及燧道等的气体测试、吊架的安装与拆除等。 五、旁站监理实施:
1、对旁站部位的施工进行现场跟班检查;
2、对施工中的连续作业,应安排人员换班,不得中断现场旁站监理工作; 3、旁站监理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六、现场问题处理:
1、发现施工企业违规操作,应责令其立即整改; 2、施工企业拒绝整改时,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 3、项目总监接到报告后,立即处理;
4、不能有效制止施工企业违规行为时,应将情况上报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 5、凡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事项,需经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意。 七、旁站监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