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初次申报材料清单(农药)
企业名称:
提交材料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委托加工质量管理制度、受托方《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 “√” 《农药登记证》复印件 原药的《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复印件 环保合格证明复印件(三废排放) (县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或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或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合同及发票(收据)复印件 (所有外购原药和助剂) 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 (系列产品应提供备案后的企业标准)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一年内、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全检) 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包括续展证明、商标转让证明、商标使用许可证明等) 含有绿色生资标志的产品包装标签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的彩色设计样张 绿色生资与非绿色生资生产全过程区分管理制度 (所有产品均申报,写说明,可免) 田间药效试验报告、毒理等试验报告、农药残留试验 报告和环境影响试验报告的摘要资料 企业检查表(附照片) 注:
1.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并附目录,顺序装订,可双面打印(复印),一式两份,省绿办一份,协会秘书处一份,申报企业应存档。
2. 申报产品必须在《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393)的附录清单内。 3. 同类产品中,产品的成分、配比、名称等不同的,按不同产品分别申报。 4. 现场检查应安排在申报产品生产加工时段进行,由至少2名有资质的绿色生资管理员共同完成。
5. 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以上材料与复印件一一核对。
6. 绿色生资证书有效期3年,企业自愿续展。申请续展企业应至少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并根据“绿色生资续展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