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组建,协助管理青农会,协调帮助县级团委争取相关的培训项目的具体承办和资金补贴工作。县级团委要发挥主体作用,负责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培养对象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帮助培养对象申请扶持项目和补贴资金,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县级以上青农会活动,做好吸纳带头人担任乡镇团委委员等工作,帮助符合建团条件的有带头人创办,领办,的企业或合作社建立团组织,收集、整理和推报培养对象创业致富和带头人示范引领的创业事迹。要对县级团委开展工作进行考核表彰。
2.农业部门,含农办,。将带头人培养工作纳入“三农”工作总体安排,给予大力扶持和激励。有针对性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鼓励农村青年创办,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每年评选120个省级成长型合作社,纳入重点项目库,给予优先扶持。做好培养对象的结对帮扶工作,为培养对象协调农业专家和创业导师,提供创业服务。
3.供销部门。大力开展以农村青年为主要对象的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培训工作,累计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鼓励和扶持培养对象创办,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农业平价商店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通过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农网对接”、名优产品展销会等形式,支持农村青年的产品进入平价商店、连锁超市和各类市场。扶持各级社龙头企业负责人加入各级青农会,通过快速构建全省一体化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推进全市青农会统一平台的建设。
4.人社部门。加大对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领头雁”计划与“展翅”计划和“启航”计划的有机衔接。支持市级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和省级带头人培训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支持省级茶艺大赛的组织开展。大力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体系建设工作,扶持和激励更多的农村青年在发展现代农业中成长就业、创业致富。
5.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优秀青年干部赴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检查督导和管理考核,深化团银合作机制。根据各地实际,创新完善小额贷款工作模式和流程,探索并推动小额贷款担保方式创新,探索开发更多面向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的专属金融产品和信贷服务,提高农村青年贷款实效,努力扩大小额贷款工作覆盖面。
六、工作要求
实施“领头雁”培养计划是破解“谁来种地”的战略性课题的重要举措,是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致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我省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团委、农业、供销、人社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地也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实行各地每季度一报的工作制度,强化督促指导。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及日常工作,深入基层,摸清底数,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方向,不断提高带头人培养点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构建联系扶持带头人事业发展、示范带动更多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的长效机制。要注重总结提炼,积极推广和宣传带头人培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营造“领头雁”培养计划的积极导向和全社会支持“三农”、扶持农村青年人才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