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薪酬会计核算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法
陆正洪■
【摘 要】医院职工薪酬业务是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中会计差错易发经济事项之一,难点在于会计思维模式从“单基础”向“双基础”转变;会计核算体系从“单维度”向“多维度”转变。开展职工薪酬业务会计核算,实务工作者需合理界定职工薪酬核算范围;正确理解“双基础”下确认计量逻辑等式;科学设置“多维度”会计核算体系。 【期刊名称】《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2024(000)013 【总页数】4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医院职工薪酬;确认与计量;会计核算 文 章 编 号 :1003-286X(2024)13-0067-04
基金项目:江苏省卫健委2024年卫生财务研究课题“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医院财务与资产管理的影响研究”(CW202439)
自2024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此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改革的重大变化与创新之一是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所谓“适度分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双功能”,即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二是“双基础”,即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三是“双报告”,即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所谓“相互衔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纳入部门
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进行“平行记账”;二是通过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体现财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勾稽关系。
《政府会计制度》构建的新型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对医院会计核算产生深远影响。医院是较早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分离、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的事业单位之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有一定的制度优势。但在新、旧制度衔接以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过程中,医院仍然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多困难,如会计思维模式从“单基础”向“双基础”转变、会计核算体系从“单维度”向“多维度”转变等。鉴于此,笔者选取医院普遍存在的职工薪酬业务,对其经济属性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在辨清业务实质的基础上,实现会计思维模式突破,提升预算会计账务处理能力,从而保障政府会计改革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一、确认与计量
(一)难点分析
1988年2月,原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医院会计制度(试行)》,明确指出“医院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以及“医院会计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198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998年和2010年《医院会计制度》经历两次较大变革,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均未改变。2024年1月1日起,《医院会计制度》停止执行,医院全面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对于医院会计实务工作者而言,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职工薪酬业务财务会计账务处理难度较低,基于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账务处理难度则相对较高,如何从权责发生制“单基础”向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双基础”转变,是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难点之一。 (二)内涵及核算范围
准确界定职工薪酬业务内涵及核算范围是规范开展医院会计核算的前提。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职工薪酬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随着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不断推进,部分原属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费用,如住房公积金等也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范围,职工薪酬的业务内涵及核算范围在逐步拓展。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中,职工薪酬费用对应的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工资福利费用”。
界定职工薪酬核算范围时要厘清人员范围和业务范围。职工薪酬发放范围限于医院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医院向不属于医院职工范围的人员支付劳务费用不属于职工薪酬核算范围。另外,医院还需避免在职工薪酬信息系统中代办与工资福利费用无关的代发、代扣事项,不应将不属于职工薪酬核算范围的经济事项纳入职工薪酬核算系统,以便简化会计实务尤其是预算会计的实务处理。医院工资福利费用占业务支出的结构比逐年提升,职工薪酬业务的会计核算水平将直接影响医院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三)逻辑表达式
《政府会计制度》下,费用与支出核算采用的会计基础有两种,即权责发生制(应计制)和收付实现制(现金制)。基于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医院职工薪酬业务的确认与计量亦有着较大区别(见表1)。
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下,职工薪酬费用总额基于是否应支付以及应发数确认。按期计提应发放给职工的薪酬时,确认“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