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中等级评估方案
申(呈)报学校 申(呈)报时间 申 报 等 级 联 系 电 话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室二○○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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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说 明
一、本方案既是普通高中(完中)学校等级评估申报书,也是学校学年度自评工作呈报书。共分三部分:(一)广东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二)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三)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二、凡申报评等级的学校,应在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填好本方案(一式三份)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等级评定权限逐级向教育督导室申报。
三、普通高中在每学年度结束时应对照评估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填好本方案的前两部分,与自查报告一并(一式两份)报当地教育督导室。
四、在三级指标的序号下标有“★”符号者为必达标准,等级学校必须达到相应的必达标准要求。
五、每条评估标准包含若干个因素(一般是用分号隔开),如有一个因素达不到a级标准,或a级标准的上限,则不能给满分;b、c级按此类推。如达不到c级的最低分值,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c级最低分值的1/2或1/3或零分。校舍生均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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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a级为标准,生均超过0.5m以上加2分,超过0.3m加1分,分值可计入办学条件得分(总分不超过150分)。
六、为激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本方案设置了效益加分。效益加分的计算方法是: (学校管理得分 + 获奖得分)×3
,如商大于1,则每大于0.01加0.5分。
办学条件得分×7
七、指标体系中一些概念的说明和界定:
(1) 学校占地指校内的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劳动基地和德育基地等学校拥有所有权的土地面积(湖泊除外)。 (2) 违法,系指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拘留、立案,但未受到刑事处分;犯罪,系指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后进生,是指有不良行为习惯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后进生转化,系指后进生经过教育或帮助之后有较大进步,基本克服了过去的不良行为习惯,如受到学校处分的,处分已撤消,学困生有明显进步。
(3) 办学特色,系指学校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前提下形成相对稳定的办学风格特征,包括办学模式、课程设置和开发、教学教研、学校管理特色等。
(4) 绿化覆盖率,系指绿化(种花草、植树)面积与除不能绿化的地方外(建筑物、校道、跑道、游泳池、球场等)学校占地面积之比。
(5) 各种资料档案,包括党团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发展规划及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班、级组、科组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师教学档案(含教师教学、教改、继续教育、科研成果等),学校对师生的表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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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记录;学校对师生的处分记录;学籍管理资料;学生学习档案(含学生课程修习状况、学籍表、德育考核、操行评语等);后进生转化档案;学生健康档案;学校资产档案等。
(6)学校领导班子,系指学校正副校长、校党支部正副书记。
(7)重大责任事故,包括恶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考试或招生工作中营私舞弊、严重违反省有关收费管理规定。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系指因学校工作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师生中有一人或一人以上死亡或终身残疾等严重事故。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系指学校突破上级下达的当年计划生育指标或教职工中有超计划生育的。
(8)学校的教学、行政用房建于1987年以前(含1987年),不完全符合规范标准,一时改造确有困难,只要能满足教学的要求,而班额又比较合理,可视作符合规范化标准。
八、学校在省或省以上获奖得分,作为衡量教育教学特色和质量的依据之一,并用于计算效益加分,但不直接计入总分。 九、Ⅰ类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六市,Ⅱ类地区指除珠三角六市之外,其他15个地级市城区和所辖各县(市)县城所在地,其余为Ⅲ类地区。
十、 本方案原则上每三年修改一次并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各市、县(区)可自行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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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一)广东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三级指标 分值 等 级 分 值 a b c 得 分 自他评 评 备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估 标 准 a.学校教育经费、财政拨款生均教育经费(一次性基建投资不计)、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教职工工资及国家政策性规定的各种津贴及奖金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经济收入水经 平逐年提高。 1 b.学校教育经费、财政拨款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本逐 年增长;教职工工资及国家政策性规定的各种津贴及奖金 ★ 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经济收入水平基本逐年提高。 费 c.学校教育经费及财政拨款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本逐年增长;教职工工资及国家政策性规定的各种津贴及奖金按时、足额发放。 办 22 a.学校占地不少于66000m(城市老校不少于50000m);生均22学 占地面积不少于22m(城市老校不少于18m)。 22 场 b.学校占地不少于50000m(城市老校不少于40000m);生均2 22条 占地不少于20m(城市老校不少于16m)。 地 c.学校占地不少于45000m2(城市老校不少于30000m2);生均件 占地不少于18m2(城市老校不少于12m2)。 217 17-14 13-12 11-9 划横线部分为必达标准(下同)。 10 10-9 8-7 6 城市老校指地级市以上城区在1987年前创办的。 校舍 3 a.校舍建筑面积生均14m以上(有寄宿学校,按住校生算,2每生增加4m);校舍设计和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b.校舍建筑面积生均12m以上(有寄宿学校,按住校生算,10 2每生增加3m);校舍设计和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c.校舍建筑面积生均10m以上(有寄宿学校,按住校生算,2每生增加2m);校舍设计和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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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等 级 分 值 a b c 得 分 自评 他评 备注 评 估 标 准 经 费 办 场 学 地 条 件 a.高级中学规模30个班1500人以上(完中必须有18个以上高中班、900人以上高中生);班额不超56人,没有举办复读班。 4 b.高级中学规模24个班1200人以上(完中必须有15个以上高中班、750人以上高中生);班额不超56人,没有举办复10 读班。 ★ c.高级中学规模18个班900人以上(完中必须有12个以上高中班、600人以上高中生);班额不超56人,没有举办复读班。 a.校园建设符合国家要求,规划、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分开;校门周边整洁、美观,教师住房按分房政策全部落实。 b.校园规划、布局基本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基本5 10 分开;校门周边较整洁、美观,教师住房按分房政策全部落实。 c.校园布局基本合理;校门两侧无乱摆摊、堆放杂物现象,教师住房按分房政策基本落实。 东西两翼、北部山区暂按10-9 8-7 6 2001年方案操作,但要按新方案逐步整改到位。 10-9 8-7 6 教 a.常规教学仪器按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配齐,且与学校规学 模相适应,满足教学需要;按国家规定配齐艺术或音乐、仪 6 美术教学仪器设备,满足教学需要。 器 b.常规教学仪器基本按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配齐,基本满、 足教学需要;基本按国家规定配齐艺术或音乐、美术教学设 ★ 仪器设备,满足教学需要。 施 c.常规教学仪器基本按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配齐,基本按国设 家规定配齐艺术或音乐、美术教学仪器设备。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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