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编导(音乐剧) 专业要求及考核
录取方式
一、专业要求:
具有一定的音乐、戏剧、舞蹈的表演能力;具有一定的欣赏、鉴别、编创音乐剧的能力。
二、专业核心课程:
舞蹈基础C1*(需补修)、舞蹈基础C2*(需补修)、舞蹈基础C3、舞蹈基础C4、音乐剧史与作品赏析1、音乐剧史与作品赏析2、声乐基础C1*(不补修)、声乐基础C2*(不补修)、声乐基础C3、声乐基础C4、声乐基础C5、声乐基础C6、声乐基础C7、乐理B1*(需补修)、乐理B2*(需补修)、视唱练耳B1*(需补修)、视唱练耳B2*(需补修)、视唱练耳B3、视唱练耳B4、影视剧目排演1、影视剧目排演2、影视剧目排演3、影视剧目排演4、表演基础B1*(需补修)、表演基础B2*(需补修)、表演基础B3、表演基础B4、现代舞基础 1*(需补修)、现代舞基础 2*(需补修)、现代舞基础 3、现代舞基础 4等。
三、学生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转专业学生报名条件,并具备一定音乐剧表演基础和技能,且大一期间无考试违纪的考生均可报名。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
(比如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等方式以及考试科目、考核流程、程序、是否确定专业合格线等)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参加音乐学院音乐剧系组织的面试考核。转专业考试需准备小品、舞蹈、歌曲各一个进行考试(成绩比例分别为35%、30%、35%),最后得分采取百分制,60分为专业合格线。
五、录取原则
1.专业考核合格的同学。
2.分两批次开展转专业录取工作,第一批次录取对象为在原专业中排名百分比为前30%的学生,第二批转专业录取对象为其他所有学生。同一批次的以转专
业考核情况为录取依据,同等条件下可参考原专业成绩。
六、转入学生的后续安排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由学工办负责安排住宿事宜,教学办负责维护学生课表,协助学生选课。转入学生必须按照补修要求的专业核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