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理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构建现代化供水企业制度、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的根本要求,规范管理所各项业务工作,统一工作标准和办事流程,保障供水管网安全,提高营销工作质量和供水服务水平,遵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各管理所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涉及的范围是指管理所供水营销、管网维护、水事检查、卡表管理、售后服务、安全生产等环节的内、外业管理工作。
管理所各部门和员工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各项工作管理必须坚持以保障供水为中心,贯彻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并重的工作方针,遵循依法管理、服务至上、质量第一、效率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要十不准
一、要服装整洁,证件齐全。不准衣帽不整,行容邋遢。 二、要文明用语,态度和气。不准表情生硬,出言不逊。 三、要认真负责,工作细致。不准偷奸取巧,漫不经心。 四、要积极主动,敬业爱岗。不准做事拖拉,敷衍了事。 五、要心胸开阔,团结协作。不准搬弄是非,嫉贤妒能。 六、要节约能耗,降低成本。不准大手大脚,随意浪费。 七、要严格自律,公私分明。不准损公肥私,中饱私囊。 八、要积极向上,要求进步。不准精神萎靡,消极处世。 九、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准自由散漫,阳奉阴违。 十、要遵纪守法,与人为善。不准违规犯法,惹事生非。
服务承诺
1、文明用语、举止大方、主动热情、优质高效。 2、供水干线末梢压力不低于0.16兆帕。
3、事故抢修及时率100%,发现漏水30分钟到达现场,连续修理。“小修不过夜,大修不间断”。
4、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值守,确保各机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
5、文明施工,设置相应安全设施,施工完毕做到料净场清。
6、局部计划性停水,提前三天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方式通知用户,临时紧急停水要
通知重要用水单位,并做好解释工作。
7、抄表收费准确透明,定期抄验水表,结算准确,在水表状况完好的情况下抄见准确率达到98%,因用户或外界原因造成不能定期、准确抄表见水表,其水费结算按公司规章处理。
8、办理立、转、销、分户手续和其他用水业务热情周到,不推委扯皮,不吃拿卡要。
管理所工作职责
供水管理所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部门,负责对外营业、销售服务和公司供水管网维护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供水企业为生产服务、为生活服务的方针,努力满足用户用水需求,积极做好窗口服务工作,充分体现公司宗旨,树立公司形象。
二、负责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做好管网巡视、查漏工作。小修和大修及时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管网安全通水。建立维修查漏登记制度。
三、负责客户水费的收缴并及时转入公司指定账户,不得挪用和坐支。加强拖欠水费的回收工作,水费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做好微机水量登录、开票工作。
四、负责用户的立、分、转、停、销户等业务办理工作,用户供用水合同及用户信息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用水业务的办理,会同安装公司洽谈接水改造、安装业务,经公司授权代为签订《供水工程承包合同》和《供用水合同》。填报收费审批单,建立用户档案。 六、汇集业务资料,健全各类原始记录和业务台帐,及时作好用户变更手续,健全档案管理。每月及时填报新装用户户数月报表、维修工作月报表、抄表收费月报表,按时向公司相关部门上报数据报表。
七、负责供水管网和建设项目通水前的验收工作,保管好供水管线图,并熟悉、掌握供水管线与设施。
八、负责贸易结算水表的抄表工作及水表检查、更换工作,不断提高抄表及时率、准确率、正日率。对停走、损坏、失灵、黑面的水表要及时调换。
九、按照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加强辖区用水市场的检查工作,正确处理用户违章行为。
十、处理用户来信、来电、来访,做好登记、分类、办理、答复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器材、工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生产、施工、行车安全。 十三、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应急预案
一、供水管理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各管理所应对各种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在发生各类供水安全事故后能够科学有序、高效快速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根据《北京市昌平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各管理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根据危险源分布情况,事故类型主要包括:
1、管道检查井、室的毒气事故:已建成的管道或深井、室中常常会存在有毒气体浓度超标,如在进入前未进行检查或检查方法不当,可能造成爆炸或人员中毒,导致人员伤亡等事故。
2、管道爆裂冒水事故:如供水主管道发生爆裂,可能造成路面坍塌、沉陷,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3、施工工地沟槽塌方事故:在沟槽开挖过程中,如沟槽超过规定深度和宽度或支护不当,可能会造成塌方,并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中断等事故。
4、施工工地用电事故: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在施工作业前应对发电、照明设备、
电动工具进行漏电检查,如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引发火灾等事故。
(三)、供水管理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供水管理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所办、供水服务热线、维修组、管网组及供水营销组组成。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69746362(供水服务热线)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供水管理所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演练和总结;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形成强有力的保障。
2、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协调所属各单位做好人员、车辆保障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指挥、协调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实时通报事故情况,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应急工作。
4、随时掌握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情报。
5、及时传达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和信息,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6、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的有关资料,负责现场应急工作的总结。
(四)、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详细告知上级各有关部门。
2、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统一指挥原则:坚持个体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协调作战原则:各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
(五)、事故分级 Ⅲ级:
1、DN75——DN300的明漏、暗漏、工程漏;
2、非计划停水换消防栓、换截门的,关闭截门后影响10栋楼(平房1条胡同)以
内正常供水的;
3、计划停水不能按计划开启截门的,影响10栋楼(平房3条胡同)以内正常供水的;
4、5栋楼或平房3条胡同以内的无水水微。 Ⅱ级:
1、发生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主要部门。
2、非计划停水换消防栓、更换截门的,关闭截门后影响10栋楼(平房面积较大的)以上;
3、计划停水不能按计划开启截门的,影响10栋楼(平房面积较大的)以上正常供水的;
4、5栋楼或平房面积较大的无水水微。 Ⅰ级:
DN300以上(含)的明漏、暗漏、工程漏且停水后影响重点单位或范围较大,以及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突发事故。
(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实施细则(管线爆裂漏水)
1、供水管理所任何职工接到管道爆裂、漏水的报修电话后应马上通知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对报修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要立即通知应急指挥小组领导成员。
2、立即组织安排维修组、管网组进入现场,维修组负责现场封闭及事故现场周边人员、车辆的疏散工作,管网组负责关闭相应截门。
3、迅速查明管线爆裂漏水及影响情况,并做好情况上报工作。
(1)调查内容包括:停水时间、地点、爆裂漏水原因、管径大小、停水面积、有无重点单位和部门等。
(2)由所长或部门主管负责事故上报工作,须上报的部门有:公司办公室、供水调度室、昌平所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供水服务热线),情况严重的必须第一时间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
4、人为损坏的抢修工程要同时通知公司监察科或本所检查人员进入现场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