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桂财文资[2016]3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4.12 【实施日期】2016.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桂财文资〔2016〕3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为加快推动我区文化产业的发展,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16年度自治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项经费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请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12〕297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另,对附件中同时报中央的相关项目,若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则相应将该项目资金收回调整、统筹安排用于其他项目。 1 / 2
附件:2016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4月12日
附件
2016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总表(市县)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合计 支持金额 2540 支持类型
2 /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桂财文资[2016]3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日期】2016.04.12【实施日期】2016.04.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