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物联网信息化系统
建设指南
(试行)
为规范农业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山东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山东省水肥一体化工程示范”和“山东省农技推广信息化应用示范”等部、省级项目中的应用,全面提升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制订《山东省农业物联网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南(试行)》。本指南的制定,将有利于打造统一、标准和实用的信息化系统,推进全省农业技术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也便于各地编制实施相关项目参照。
一、编制依据
(一)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意见》(鲁农市信字〔2013〕10号)
(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技推广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6〕20号)
(三)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鲁农财字〔2017〕75号)
(四)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水肥一体化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财字〔2017〕28号)
— 1 —
(五)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数据采集规范(DB37/T 2874—2016)
(六)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数据元(DB37/T 2873—2016) (七)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代码集(DB37/T 2872—2016) 二、建设内容
(一)省级平台建设内容
目前,山东省农业物联网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已建成运行,平台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水果、蔬菜、茶叶和中药材等作物生长状况、环境条件、病虫害发生情况等信息的采集,并对水肥一体化、大棚环境调节等一系列自动化控制设备、网关设备进行精准时空物联远程控制。通过对全省范围种植环境等数据的采集,为省内涉农企业以及农户提供农技指导、农业病虫害预警、农产品质量溯源等相关服务。通过智能化控制,减少劳动力及农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数据的积累还可为农业专家对各类农作物构建生产模型提供数据保障,为政府主管部门宏观监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水肥一体化工程示范”和“山东省农技推广信息化应用示范”等项目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重点农业企业已建、在建的物联网设备都需与省级平台对接,并确保数据及影像资料实时连续接入。其它企业自行建设的农业物联网系统也可与省级平台对接。
— 2 —
(二)项目实施区建设内容
在水果、蔬菜、茶叶和中药材等高效特色作物项目实施区内,通过安装土壤墒情、环境气候等物联网监测设备和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实现对作物长势、环境条件、病虫害发生情况等信息的实时监测,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到省级平台。通过计算机、智能手持终端和物联网终端等设备,实现气象、土壤等信息的查看,时空物联的远程精准控制。
三、建设要求
(一)项目实施区配套要求
项目实施区需配套相应的物联网设备、网关设备、水肥一体化设备和相应的软件系统,实现空气温度、空气湿度、土壤温度、土壤湿度、光照强度、CO2浓度、土壤pH值、时间空间和现场视频等信息的自动采集和存储,满足生产环境自动监测和精准控制要求。
(二)与省级平台对接要求
项目实施区的前端采集、监测和控制设备数据的传输应满足省级平台的规范要求,所采集的各类数据必须从现场物联网设备、网关直接(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转接)实时传输到省级平台,满足省级平台数据实时获取、处理、控制和决策等要求,网关设备的时间要与省级平台同步。对于视频图像数据,要求在本地控制中心存储,存储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天,省级平台要能够随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