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研究生国(校)外成绩转换申请表
姓名 专业 学号 培养层次 所在院系 联系电话 我于 年 月至 年 月,前往 国(或校外) 大学交流学习,申 请 理 由 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已获得成绩,现申请将以下课程转换为本人培养方案要求的研究生课程: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中文译名 总学时 成绩 任课教师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核,同意下列课程转换为我校相应研究生课程、类别及学分: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院 系 意 见 主管院长、系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我校研究生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课程类别 学分 成绩 任课教师意见及签名 研究生院意见 注1.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研究生在读期间在校外高等教育机构修读的课程及其学分、成绩,经本人申请、所在专业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所在院系审核批准后,参照本规定第九条、第三十六条的标准予以承认、转换,并记载为选修课的学分。已签署校际合作协议的,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
注2. 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提交地址:
邯郸校区8号楼129室
枫林校区治道楼303室(医科相关学院及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