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机械完工验收
5 机械完工验收 5.1 验收的前提条件
当承包商工作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向建设方申请机械完工验收: 1) 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准备齐全;
2) 所有的系统和子系统的完工均符合合同要求; 3) 验收范围验收组织及成员构成
机械完工验收由建设方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组长由建设方出任。同时邀请政府质检部门派员参加,承包商、设计和施工人员配合验收工作。
5.3 验收程序 5.3.1 启动会议
1) 会议由验收小组组长主持,宣布验收组成员;
2) 承包商报告施工情况和自检情况和完工情况,提交完工图和各项施工调试等原始
资料;
3) 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监理情况和监理检查验收情况,提交监理报告和各项监理原
始资料;
4) 验收组长向会议宣布验收要求和工作程序。 5.3.2 验收资料
1) 所有的质量过程控制文件齐全,包括检查、测试、试验和化验记录等图表文件,并
有监理公司签字盖章;
2) 各类设备的完工资料、证书、培训手册及操作维修手册等齐全; 3) 工程设施各系统的状态和工作质量符合批准的图纸、规范和法规,并经监理公司验
收合格;
4) 单机设备和系统调试记录齐全; 5) 各类变更记录和报告完整。 5.3.3 现场验收
验收小组对接收站设备和设施、管道、绝热、电气、仪控、消防、安全、环保、建构筑物和通信等进行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 所有设备和设施安装;
2) 阀门、仪表和流量计等设施安装; 3) 电缆敷设和连接; 4) 管线铺设、连接和支撑; 5) 消防、安全和环保设备及设施; 6) 土建、结构和建筑; 7) 通信设施。 5.3.4 验收结论
5.3.4.1 根据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验收组对承包商提出整改意见;
5.3.4.2 验收小组根据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情况,形成验收报告,提交建设方; 5.3.4.3 承包商整改合格后由建设方向承包商颁发机械完工证书。 5.4 机械完工具体验收管道验收 5.4.1.1 管道验收文档资料验收 应检查下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a)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补验报告;
b) 竣工图
c) 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1) 阀门试验记录; 2) 管件加工记录; 3) 隐蔽工程记录; 4) 安全阀最终调试记录; 5) 管道补偿装置安装记录; 6) 热处理报告记录; 7)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8) 管道系统吹扫及清洗记录; 9) 射线照相检验报告; 10) 超声波检验报告; 11) 磁粉检验报告; 12) 渗透检验报告; 13) 其它检验报告;
14) 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报告;
15) 要求100%射线照相检验的管道可追溯性记录; 16) 不影响安全试车遗留工程交接验收手续; 17) 其它与配管工程相关的资料。 5.4.1.3 现场检查验收
a)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吊架是否与P&ID和配管图一致; b) 管道外观、焊缝检验、检查和试验; c) 管道吹扫与清洗; d) 管道保冷与涂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