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机电工程设计任务书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承接 项目机电各专业方案、初设、施工图阶段设计的建筑设计院、参考本指导书,预防设计及施工常见问题,提高设计及建设质量。 1.2 设计深度要求
本次设计的设计深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标准要求,及省、市、区各主管部门报批报建深度和建设方的要求。 1.3 设计内容
本项目机电设计内容包含:电气(含弱电)、给排水、暖通空调、综合管线等机电设备专业设计的全部内容。 1.4 其它
第2条“各专业主要内容”为施工图设计阶段重点需注意的内容,方案、初设阶段可根据设计文件深度标准选择性表达。 2 各专业主要内容 2.1电气
2.1.1设计范围及内容
高压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备用电源、电气照明、防雷接地系统、弱电系统。 2.1.2技术要求
1)住宅建筑单台变压器最大容量不能超过1000KVA。
2)变压器应选用接线组别、环保型、低损耗、低噪声的干式变压器。 3)10KV变配电室设置合理,供电半径原则上不大于250米。 3)住宅、商业部分一户一表;公共部分用电单独设置电表计量。 4)地下车库按规范预留充电桩电源。
5)箱式变压器放于室外时应保证与住宅建筑净距20m以上。 6)地下室照明系统设计应采用分区控制,车道隔灯控制。 7)电梯及水泵均按双电源设置。
8)弱电系统须设计:停车场管理系统、楼宇自动控制系统(商业)、监控系统、背景音乐及应急广播系统、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云巡更、电子围栏、电梯六方通话系统、LED信息发布系统、信号覆盖系统。
9)其余要求参照《住宅项目机电设计标准》、《地下车库项目机电设计标准》、《商业项目机电设计标准》电气专业部分内容。 2.2 给排水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
室内建筑给排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系统、室外给水系统、室外雨污水系统等。 2.2.2技术要求
1)住宅生活给水系统深化设计应满足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泸州地区住宅生活给水系统深化设计由当地自来水公司负责)。 2)精装修住宅设置沉箱排水器。
3)化粪池清掏周期、污水停留时间、人均用水定额等参数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选取(泸州地区:清掏周期为180天,污水停留时间为12h,用水定额为180L/人.d)。
4)商业区域给水竖向管道应分区域设置,以便于管理维护。每根竖向给水干管的水平服务半径不宜大于40米。
5)商业区域排水立管应分区域设置,以便于维护管理及减少机电安装高度。每根竖向排水干管的水平服务半径小开间商业不宜大于20米,大开间商业不宜大于40米。
6)地下车库除消防给水管道外,其余给水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7)有结露可能的排水管道应设置防结露保温处理。特别应留意商场租户内、仓库内及精装的门厅、走道上方的排水管道。
8)住户、商业租户一户一表,水表设于集中设置在管道井或设备机房内。 9)消防、生活集水井均设置两台水泵,超水位时能同时投入运行,并能够声
光报警。
10)其余要求参照《住宅项目机电设计标准》、《地下车库项目机电设计标准》、《商业项目机电设计标准》给排水专业部分内容。 2.3 暖通空调 2.3.1设计范围及内容
防排烟(通风)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小型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系统。 2.3.2技术要求
1)本项目精装修户型须设计(或不设计)小型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 2)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公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同外)及消防电梯前室,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3)车库排烟主管风速不低于19m/s。 4)地下车库排烟井出口设置于绿化带内。 5)商业餐饮裙房屋面应预留集中净化设备位置。
6)小租户每台新风机组风道作用半径不宜大于50米;大租户内单台空调机组负担面积不宜大于1000平米。
7)其余要求参照《住宅项目机电设计标准》、《地下车库项目机电设计标准》、《商业项目机电设计标准》暖通空调专业部分内容。 2.4 综合管线
室外总平、地下车库、设备机房等场所(或部位)需进行综合管线设计,综合管线图须明确表达各管线平面、竖向位置关系。若管线总平面按图幅进行了分割,需另提供一张分割前完整版的图纸。
项目(商业)弱电智能化设计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