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现较严重的缺陷时,安全状况等级可定为2级或3级;若伴有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严重缺陷时,定为4级。 表7 错边缺陷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方法
管道级别 错边量(mm) 安全状况等级
GC1 外壁错边量小于壁厚的20%且不大于3mm 2级 GC2、GC3 外壁错边量小于壁厚的25%且小于5mm 2级
第五十条 下述管道组成件缺陷,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如下:
(一)管子表面的皱褶和重皮,应打磨消除,打磨凹坑按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级。
(二)管子的碰伤,应打磨消除,打磨凹坑按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级;其它管道组成件的碰伤,不影响管道安全使用的,则可定为2级,反之则可定为3级或4级。
(三)管道组成件的变形,不影响管道安全使用的,则可定为2级,反之则可定为3级或4级。
第五十一条 管道支吊架异常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修复或更换完好后,不影响定级;如一时无法进行修复或更换的,则应对管道进行应力分析或安全评定,应力分析或安全评定结果如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则可定为2级,反之则可定为3级或4级。
第五十二条 附属设施损坏时,安全状况等级按如下方法确定:
(一)安全保护装置损坏时,应更换,更换后不影响定级,否则定为4级。 (二)阴级保护装置、蠕胀测定等损坏时,应予修复,修复后不影响定级,否则定为3级或4级。
第五十三条 管道压力试验或泄漏性试验不合格,属于本身原因的,定为4级。
第五章 安全保护装置检验
第五十四条 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准继续使用: (一)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二)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三)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四)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第五十五条 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分为两种:
(一)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 (二)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第五十六条 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检查应符合下述要求: (一)压力表
对压力表进行外观检查,并检查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存在下
述问题之一的压力表,应立即更换: 1.超过校验有效期或铅封损坏; 2.量程与其检测的压力范围不匹配;
3.指示失灵、表内弹簧管泄漏或指针松动; 4.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 5.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 6.压力表与管道间装设的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装置损坏。 (二)测温仪表
对测温仪表进行外观检查。存在下述问题之一的测温仪表,应立即更换: 1.超过校验有效期或铅封损坏; 2.量程与其检测的温度范围不匹配。 (三)安全阀
对安全阀进行外观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在校验有效期、是否有泄漏及锈蚀情况。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断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存在下述问题之一的安全阀,应立即更换: 1.超过校验有效期或铅封损坏; 2.安全阀泄漏。
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四)爆破片装置
对爆破片装置进行外观检查,检查爆破片装置的爆破片是否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安装方向是否正确、标定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爆破片装置和管道间的截断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和铅封是否完好。
如果爆破片装置存在下述问题之一,应立即更换: 1.爆破片装置超过规定使用期限; 2.爆破片装置安装方向错误;
3.爆破片装置的爆破压力和温度不符合运行要求。 (五)爆破片装置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置和安全阀串联使用时,除应参照本条三款和四款分别对爆破片装置和安全阀进行检查外,对爆破片装置装在安全阀出口侧的,还应注意检查爆破片装置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断阀,二者之间不应积存压力,应能疏水或排气。对爆破片装置装在安全阀进口侧的,还应注意检查爆破片装置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断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装置的完好情况。
第五十七条 安全保护装置的停机检查 (一)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是否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二)测温仪表
检查测温仪表的精度等级、量程、安装位置等是否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
求。
校验测温仪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三)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具体要求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 新安全阀应根据使用要求校验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四)爆破片装置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五)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第五十八条 安全阀校验周期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1次,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经使用经验证明和检验单位确认可以延长校验周期的,使用单位向省级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其校验周期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九条 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和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与检验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仲裁。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仲裁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其上级行政部门申请终局仲裁。
第六十一条 本规程不适用的和有特殊要求的工业管道,由使用单位商检验单位参照本规程制定检验细则,并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程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