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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
2、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才可营业,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年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3、成立学校卫生组织机构,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及奖惩制度,规范各项加工程序,打印成文并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5、从业人员每年须经过健康检查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6、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体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得参加接触饮食业食品的工作。病愈后,必须持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工作。
7、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 8、食堂应加强安全管理,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工作区域。
9、加强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工作,不得采购使用变质、不新鲜的原料,特别是海产品和贝类产品。盐、味精等调味品应定点采购,专人负责,防止误用硝酸盐等有毒的化学物质。
10、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经营应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设立独立防蝇防尘配餐室。 11、加强“四害”的杀灭,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并将其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亲学期开学初应由专业消杀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12、易腐食品应冷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冰箱专人负责,定期清洗。
13、青菜应充分浸泡后洗净,以消除农药残余,禁止食用苦葫芦瓜、发芽马铃薯;四季豆必须彻底炒熟。
14、食品人烹调到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食品特别是肉、禽、鱼等大块的确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严禁里生外熟。油炸食品应用小火,防止外焦内生。 15、制售熟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并严格标明,不得接触不洁物、有毒物。
16、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注意保洁,快餐盒应从正规厂家进货,并注意保洁;食品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并注意保洁。
17、仓库内物品应分类分架有序存放,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洁物及无关物品;仓库应保持防潮通风,并设防鼠设施,并定期清理。
18、保持内外环境清洁,排水通畅;餐厅应及时清理,并设洗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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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垃圾、废弃物必须放入密闭容器并加盖及时处理。
20、重大餐饮活动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一餐次的每样食品应取样250克,用密闭容器盛放,在冰箱内冷藏并保留24小时。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在情况未明之前,禁止继续经营可疑中毒的食品。
碧霞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小组成员:总务处主任、德育室主任、体卫室主任。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作凉菜,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期清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用餐者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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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过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及保管制度
1. 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 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 .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 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 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 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9.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13. 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4. 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5. 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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