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奖助对象
本《办法》的奖助对象为我院2014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奖助体系构成
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奖励优秀、基本保障和针对不同群体的资助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奖励优秀部分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三好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表彰和奖励;基本保障部分主要由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或实习津贴组成;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绿色通道、研究生“三助”、特殊困难学生应急基金和社会类助学金等。
三、学业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我院2014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有下列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①违反学术规范,经查实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②参评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纪律处分者; ③参评学年学业成绩不合格者; ④恶意拖欠学费者。 (三)等级和标准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和标准见表1
表1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
类别与等级 国家 特等 奖学金 一等 学业 二等 奖学金 三等 申请范围 全日制非在职 全日制非在职 全日制非在职 全日制非在职 30% 45% 比例 标准 (万元/年) 3.0 1.8 1.5 1.0 备注 以当年下达比例为准 20%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见表2
表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
类别与等级 国家 特等 奖学金 申请范围 比例 标准 (万元/年) 2.0 备注 以当年下达比例为准 全日制非在职 20% 一等 学业 二等 奖学金 三等 全日制非在职 全日制非在职 全日制非在职 20% 30% 1.2 1.0 0.8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见表3
表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
类别与等级 国家 特等 奖学金 一等 学业 奖学金 二等 三等 申请范围 比例 标准 (万元/年) 2.0 20% 全日制非在职 全日制非在职 全日制非在职 25% 30% 备注 以当年下达比例为准 全日制非在职 全额学费 +0.2 全额学费 半额学费 (四)优秀生源奖励政策
1. 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一学年一律享受硕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
2.“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先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三等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先享受二等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985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