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
本合同(甲方) 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委托 (乙方)就 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生产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为甲方提供生产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产品的整套技术服务。
2.技术服务的内容:
(1)提供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生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甲方内部论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公司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提供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生产项目的厂区设计、建筑物设计和生产线设计;
(3)负责组织专职技术服务团队,保证项目实施过程的全部技术服务; (4)为甲方培训生产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的专业技术人员; (5)协助甲方培训销售大鲵蛋白肽粉与鱼胶原蛋白粉产品的专项销售人员; (6)协助甲方在产业园区落户。
3.技术服务的方式:以项目技术顾问的身份组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全程专
职服务。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筹备阶段在国际广场1号楼,项目实施阶段在厂区; 2.技术服务期限:从双方签订合同起到产品正常生产止; 3.技术服务进度: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同步服务;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保证提供的技术服务满足项目的质量需要;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合同期内专职技术服务,项目正常生产后长期提供技术咨询。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资料;
(1) 集团有限公司和 养殖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 (2)甲方对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投资计划。 2.提供工作条件;
(1)筹备阶段办公地址,办公设备; (2)预生产阶段试验、检测设备; (3)生产厂区办公生活条件。
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随着项目实施进度同步提供。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术服务费总额为:
2.技术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