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青岛市市南区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后乙方拟继续租赁的,须于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合同,交纳下期的租金。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全年共计 元,分两期交纳。第一期于双方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将半年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期于乙方入住半年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租赁期后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现房屋及设施完好,主要家用设备包括 ,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除房屋出现非人为损坏由甲方修理外,其余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表见:水 度,电 度,煤气 度,上述抄表显示费用均已由甲方与管理部门或与乙方结清,所有新产生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租的,甲方可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付一倍的租金。
5、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间,如政府强制收购或拆迁房屋,乙方同意按时搬离,双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清费用,乙方不主张其他权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事项记载:
1、 年 月 日,甲方收到租金 元。签字: 2、 年 月 日,甲方收到押金 元。签字: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