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嘉美时代照明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JOM-QP-560 ■受控制 □非控制 版本 页次 B /0 1/13 品控管理制度
程序文件
文件性质 品控部管理制度
1品质抽样办法 2进料检验规定 3制程管理规定 4最终检验规定 5出货检验规定
6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 7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8供应商管理办法 9首件检查制度
10品质异常责任归属
品控部管理规定
1 制定目的 为规范品控部作业流程,确保嘉美产品品质满足客户需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品控部全部品质管理流程。 3 品控部职责
(1)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品质管理系统的建立、实施及维品质策划、管理、控制。 品质统计、分析、改善。 检验规范、标准的建立及实施。 品质成本统计与分析。 进料品质管制。 制程品质管制。 成品品质管制。
品质教育训练。
(10)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控
(11) 制。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控制。
( 12 ) 供应商( OEM )管理
( 13 ) 产品标准认证及管理体系认证 4.管理规 定 4. 1 抽检规定
品质抽样采用 MIL-STD-105D (等同 GB2828 )单次抽样,一般检验 II 级水准。
4.1.1 检验方式转换说明 4.1.2 转换检验标准程序
( 1) 由品控部提出加严、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的申请,经品控部经理批准执行。 ( 2) 由供应商提出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的申请,经品控部经理批准执行。
( 3) 由品控部经理指示对某些检验采用加严、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方式,由品控部实施。
4.1.3 由正常检验转换为加严检验的条件 在正常检验过程中,连续检验十批(不包括两次交验复检批)中,有五批以上
被判定不合格(拒收)时,品控部可以 转为加严检验。
4.1.4 由加严检验转换为正常检验的条件 在加严检验过程中,连续检验十批均判定合格(允收)时,品控部可以改用正
常检验方式。
4.1.5 由正常检验转换为放宽检验的条件
在正常检验过程中,连续检验十批均判定合格(允许) ,且在所抽取的样本中,无主要缺陷( MA )及致命缺陷( CR) 时,供应商可以提出放宽检验的申请,品控部经理批准执行。
4.1.6 由放宽检验转换为正常检验的条件 在放宽检验过程中,只要有一批被判定不合格(拒收)时,品管人员应报请品
控部经理恢复正常检验方式。
4.1.7 全数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形时,经品控部经理核准,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全数检验:
(1) ( 2) ( 3) ( 4) 交验物料(成品)有致命缺陷( CR)时。 有安全上缺陷或隐患的品质问题时。 入库检验及加工过程中不良甚多时。 品质极不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