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人文学院自强之星、感动法大人物暨丽娜助学金评审办法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人文学院自强之星、感动法大人物暨丽娜助学金评审办法

根据学校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自强之星”、“感动法大人物”暨“丽娜助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1、参评条件严格按照学校“自强之星”评选文件要求,全面考察申请同学的全面综合素质(见学校评审通知)。

2、获奖名额不分年级、不分专业,全院统一评选产生。

3、我院“丽娜助学金”与“自强之星”同步评选,获得者从学校“自强之星”申请人中评出。

4、非贫困生可参选“感动法大人物”,不参选“自强之星”和“丽娜助学金”。 二、评审工作小组

由主管院领导、辅导员、各专业教师代表和学生会、团总支学生代表组成人文学院“自强之星”、“感动法大人物”暨“丽娜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审。

三、评审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交学校“自强之星”、“感动法大人物”评选申请材料。 2. 申请人填写学院“自强之星”暨“丽娜助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 3. 经学院审核条件合格后,由院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审会;

4. 评审会上,各申请人进行3分钟自我介绍,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将视情况提问; 5. 全部申请人介绍结束后,评审工作小组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选出学院“丽娜助

学金”获得者,以及学校“自强之星”、“感动法大人物”推荐人选; 6. 评审结果向学院公示;

7.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初审合格名单报学校审批;公示有异议的将由评审工作小组

进行调查核实后,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四、评审会答辩要求

1、每位申请人自我介绍时间严格限制在3分钟之内,要重点突出,事迹鲜明。现场将设计时员,时间到就截止,不延长时间。

2、申请人需认真详尽填写学院申请表和汇总表,主要内容控制在原表格大小内。材料应重点表现个人自立、自强精神和事迹,本科生可参照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档案》分类叙述。材料电子版应在评审会前交到院学工办。

3、各位申请人应仔细认真准备答辩。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3年3月20日

人文学院自强之星、感动法大人物暨丽娜助学金评审办法

人文学院自强之星、感动法大人物暨丽娜助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学校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自强之星”、“感动法大人物”暨“丽娜助学金”评审办法。一、评审原则:1、参评条件严格按照学校“自强之星”评选文件要求,全面考察申请同学的全面综合素质(见学校评审通知)。2、获奖名额不分年级、不分专业,全院统一评选产生。3、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7e6lq412wu06i7k4fff923x6i11fyp00ru7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