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通信网络运行维护规程-移动网络设备分册-无线
移动通信网络分册无线网设备篇
中国联通集团网络分公司 二零一三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通则 3
第二章 运行爱护组织体系及职责界面 3
第一节 爱护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节
爱护界面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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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设备爱护治理 5 第一节 爱护作业打算 5 第二节 爱护差不多要求 7
第四章 人员配置要求 9 第五章 故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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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故障的定义 9 第二节 故障上报要求 10 第六章 质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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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仪器外表配备 11 第八章 技术改造项目治理要求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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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
为保证通信网络畅通,加大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无线设备的运行爱护治理,适应市场和爱护的需要,完善爱护治理机制,特修订本运行爱护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为中国联通内部的技术性、规范性文件,对本规程的讲明和修改权属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网络分公司运行爱护部。
本规程按照《中国联通网络运行爱护规程》框架编制。本规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治理规定与本规程相抵触的,以本规程为准。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网络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中国联通各级机构分不简称为“总部”、“省公司”、“地市分公司”)运行的移动网络无线网设备(含GSM网及WCDMA网)。爱护的物理实体(以下简称“无线设备”)范畴包括:
1、GSM网
BSC、码型转换器(TC)、PCU、BTS(含用于室外覆盖的微蜂窝、BBU+RRU等)、OMC-R、天馈系统及塔桅等;
2、WCDMA网
RNC、ATM汇聚设备(TN)、NODE B(含用于室外覆盖的微蜂窝、BBU+RRU等)、OMC-R、天馈系统及塔桅等;
运行爱护组织体系及职责界面 爱护组织机构及职责
中国联通移动无线网设备的爱护治理按照“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治理”的原则,在总部统一领导下,各省公司负责各自管辖范畴内移动无线网设备的爱护治理工作。
总部运行爱护部要紧职责为:
负责制定中国联通移动无线网的爱护治理规程,监督、考核各省关于爱护治理规程的落实情形,对各省的爱护工作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