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业务处理要凭证 求进行记账凭证审核 审核 按照业务处理要求记账 进行记账 对账按照业务处理要和 求进行对账和结结账 账 编制 编制资产负债表、报表 利润表 根据凭证审核过程进行评分 根据记账的过程进行评分 根据对账和结账的过程进行评分 根据报表项目的设置和生成的数据评分 10% 系统 100分 系统 5% 合 计 2.现金盘点评分标准(占总成绩8%)
(1)采用专用大连爱丁数码平板机收集比赛选手成绩,并自动计算计入各队比赛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
(2)选手点对一把计10分,散把不计分,点错一把扣10分,未填写0分。 (3)扎把不合格的每把扣2分。
(4)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楚的每把扣2分。
(5)比赛结束,裁判人员应逐一检查选手整把钞票扎把与盖章情况,扣分项由裁判人员现场录入平板中,明确剔除无效把数,经选手确认后,系统自动计算选手成绩。
(6)比赛得分=(正确把数-错误把数)×10-扣分合计。
(7)最低分为0分。对已扣满10分的错误把次不再进行扎把、 盖章等扣分。 3.传票翻打比赛评分标准(占总成绩8%)
(1)按系统提示的连续20页同一行的20个数字累加计算,未按数字顺序录入或录错任何一位数字的,该题不得分。
(2)正确1题得分20分。(传票翻打与单证录入为相同比赛)
(3)对于比赛时间到但没能完成一题全部20个数据的,由系统自动根据选手实际完成的正确录入数据计算小分。
(4)总分=20×正确的题数+最后一题小分。
(5)采用专用平台收集比赛选手成绩,并自动计算计入各队比赛总成绩,按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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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计算最终成绩
4、会计职业素养答题(占总成绩8%)
全部为客观题,采用大连爱丁数码移动考试平台操作并自动评分,总共20~30题,总分100分。
5.会计手工账核算比赛评分标准(占总成绩46%) (1)分值配备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出纳 占总成会计手工账核算 绩46% 会计主管 总 计 (2)评分细则
系统根据具体业务内容进行随做随评定的方式,以“是否保存”为打分信号,对原始凭证的选择与填制、记账凭证的选择与填制、相关总账和明细账的登记、纳税申报表编制、会计报表编制等业务办理进行自动评分。
6、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各项目成绩均以该项目第一名作100分,其他选手按比例折算得分。
最终成绩=会计电算化折算得分*30% +现金盘点折算得分*8%+传票翻打折算得分*8%+会计职业素养测试折算得分*8%+会计手工账核算折算得分*46%
六、选拔名额的确定
本次比赛为杭州市中职会计技能比赛,暨浙江省省赛选拔赛,成绩按团体总分排名,根据省赛方案确定的队伍数量,来确定参加省赛集训的队伍。
七、申诉与仲裁
1.参赛队对不符合比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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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30% 40% 30% 会计 100分 2.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4.申诉人对赛项仲裁工作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的1小时内组织复审,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017年杭州市中职学校财经专业学生技能大赛
“会计技能”赛项技术规范
一、比赛业务范围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质量要求,以小企业会计准则、现行财政税务政策和会计工作规范要求为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1.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2.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3.存货(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途物资、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存货清查等。
4.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减少、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清查等。 5.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
6.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
7.成本:要素费用、制造费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分配、产品成本核算品种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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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收入和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期间费用、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和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等。 9.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利润表的编制等。 10.增值税纳税申报: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 1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等职业素养。
二、竞赛流程 时间 8:30前 8:30-8:50 8:50- 开始 事项 报到 赛前说明会、抽签 检录进场(会计电算化软件操作项目) 参加人员 评委及参赛选手 带队或指导老师 参赛选手 工作人员 参赛选手 裁判员 参赛选手、工作人员 参赛选手、工作人员 参赛选手、工作人员 参赛选手、裁判员 地点 身份证或学生证 备注 9:00~11:00 会计电算化操作比赛 会计职业素养测试检录进场比赛 传票翻打检录进场比11:10-11:40 赛 现金盘点检录进场比赛 13:00~16:00 会计手工账核算比赛 竞赛场地 标识警戒线 标识警戒线 标识警戒线 标识警戒线 竞赛场地 标识警戒线 注:比赛地点—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霞湾校区),具体比赛时间以当天比赛秩序册为准。
三、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中职在校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当年)。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中职组比赛,已获得本项目比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再次参加竞赛。
(二)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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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三)比赛期间
1.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
2.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裁判的指挥。
3.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比赛,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裁判人员。
4.在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5.当比赛过程中出现技术故障等设备问题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员到设备处确认原因,对于因设备故障停机耽误的时间,由裁判长确认将酌情延续该选手的参赛时间。
6.各参赛选手须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一旦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7.各参赛选手对赛场物品应爱护,防止丢失。 8.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9.在比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四、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设在专业实训室,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 一个参赛队3个机位,每个机位1台电脑,3张桌子,3把椅子;
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安装千兆交换机。网线与电源线隐蔽铺设。可连接INTERNET。
安全保障。采用统一的杀毒软件对服务器进行防毒保护。屏蔽竞赛现场使用的电脑USB接口。部署具有网络管理、账号管理和日志管理功能的综合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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