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本工程为 XXXX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工程规模约为 2000 ㎡,包括教育基地楼 1-2 层内布展,布展面积 1620 平方米,布展涉及展厅布展,配套电气、灯光、音像、互动等设施设备,同时涉及一二层公共区域(含楼梯)内场景布展、艺术挂画、主题墙布置及大厅显示器安装等,
在其他建筑内根据要求进行装修,配套水、电、消防及弱电系统。
2. 设计总工期为 XX 日历天。 二、技术方案
1.1 为加强对 XXXX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以及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 理,确保设计质量,明确建筑装饰设计师的责任范围,规范各阶段工作范围与深度, 以便于有效控制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程, 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编制依据
1.2.1 建设部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设 [1992]102 号。
1.2.2 建设部 2000 年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1.3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1.3.1 适用的工程范围: 凡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新建、 改扩建、 已有旧建筑改造的装饰装修工程,均应纳入本规定的有效范围之内。
1.3.2 适用的专业范围: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建筑装饰及装修专业。一项完整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所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专业,如结构、给排水、电气、 采暖通风以及工程经济概预算等专业,其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不在本规定中作出具体要求。 但以上专业应依据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设 [1992]102 号),并针对建筑装饰设计有别于建筑设计的特殊性质, 在设计文件编制工作中作出相应的调整。
1.3.3 适用的设计文件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各阶段所编制的设计文件,均应纳入本规定的有效范围之内。 但是艺术品陈设和装饰部品(如壁画、浮雕、立体雕塑、家具陈设等),以及特殊工艺设计(如厨房工艺、园艺、舞台照明、音响和视觉设计等),其设计表达方式及图纸文件深度在本规定中不作具体要求。
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主要分为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
段,比较复杂的大型工程还应该包括初步设计阶段, 本规定将其纳入
施工图设计阶段。
1.5 各设计阶段的性质及目的。
1.5.1 方案设计阶段:根据建筑室内外空间环境的功能及形态要求, 运用技术和艺术的处理手段, 表达总体设计思想, 以此作为施工图设
计阶段的设计依据。
1.5.2 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既定设计方案基础上进行深入设计,协调 与其他相关专业之间的关系, 解决技术问题以及各专业间矛盾, 提供 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根据订货、加工和施工需要绘制完整
的施工图,明确施工做法,制定技术措施,选定装饰材料、装饰配置、
部品以及技术设备,以此作为工程的现场施工以及设备、装饰配置、
部品安装的依据性文件。
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能遵照本规定的要求, 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经过严格校审,做到准确、清晰和完整。除此之外,设计文件的编制还应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 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1.7 本规定是针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一般情况而编制的。 在进行一项具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时, 通常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按照本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 应补充和增加相关内容, 参照本规定编入设计文件中。
1.8 本规定与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制图标准相互配套、 颁布。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同时
2 方案设计
2.1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方案设计之前, 应研究设计任务书所提出的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明确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搜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 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研究,确定设计思想和整体构思。
2.2 方案设计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应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设计特点,全面完整地表达方案设计意图, 表明其他相关专业配套技术设计的可
能性,并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
2.3 方案设计文件按照编制顺序应该依次为: 封面、扉页、文件目录、 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效果表现图、建筑装饰表等。
2.4 方案设计文件封面。 应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阶段(方案)、文件编制日期等。
2.5 方案设计文件目录。应包括序号、文字文件和图纸名称、文件号、 图号、备注、编制日期等。
2.6 方案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书是方案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总体设计方面的文字叙述, 宜简捷明了和重
点突出。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6.1 工程总概况。
1)工程的基本状况和规模;
2)工程设计的规模、范围与项目组成; 3)工程中存在的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建筑面积、主要房间面积和数量等。 2.6.2 设计依据及现行的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2.6.3 方案设计的主要特点。
1)设计思想和主要方法;
2)关于设计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说明; 3)关于防火、环保节能、生态利用以及持续发展方面的说明。 2.6.4 方案设计的具体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说明,但一般应包 括:
1)对建筑室内外空间环境设计的总体功能布局和组织关系进行分 析说明;
2)对主要房间的使用功能和设计方法进行分析说明;
3)阐述建筑室内外环境的空间效果和空间形态的创造及其主要手 法;
4)关于建筑材料、装饰部品和配置等方面的分析说明。
2.7 方案设计图纸。 方案设计图纸是设计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 图纸 的内容、数量和深度应与建设方商议确定。在通常情况下,图纸应包
括主要楼层和部位的平面图、 顶棚(天花)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
所有图纸上都应标注设计出图日期。具体要求如下:
2.7.1 平面图。规模较大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平面图宜完整详细, 包括主要楼层的总平面图、平面布置图、地面装饰图等。平面图中应
表示出以下的内容:
1)标明原有建筑条件图中被装饰设计保留的以及新发生的柱网和 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轴线编号应保持与原有建筑条件图一致, 并注明轴线间尺寸及总尺寸;
2)标明装饰设计调整过后的所有室内外墙体、门窗、管井、电梯 和自动扶梯、楼梯和疏散楼梯、平台和阳台等。房间的名称应注全,
并标注主要部位的尺寸。标明楼梯的上下方向;
3)尽可能全部标明固定的和可移动的造型、隔断、构件、家具、 卫生洁具、照明灯具、陈设以及其他装饰配置和部品的位置。标注主 要部位名称和主要尺寸。 对门窗、橱柜或其他构件的开启方向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