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之行政处罚(一)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
1.下列哪些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 (2016/81/多选)
A.质监局对甲企业涉嫌冒用他人商品识别代码的产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B.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乙企业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药品安全标准的药品 C.环保局对排污超标的丙企业作出责令停产6个月的决定 D.工商局责令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丁企业支付消费者3倍赔偿金 【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A项中,质监局对甲企业涉嫌冒用他人商品识别代码的产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手段,而非行政处罚, A项当选。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而责令召回是指行政机关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召回产品而不采取召回措施的情况下,作出要求企业召回产品的行为。责令召回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B项当选。
《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
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C项中,环保局对排污超标的丙企业作出责令停产6个月的决定,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C项不当选。而D项中,工商局责令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丁企业支付消费者3倍赔偿金,则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 D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2.某县公安局开展整治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专项行动,向社会发布通知:禁止改装机动车,发现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除依法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外,机动车所有人须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不自行恢复的予以强制恢复。某县公安局依此通知查处10辆机动车,要求其所有人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45/单选) A.通知为具体行政行为
B.要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规5日的行为为行政指导 C.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行政处罚 D.通知所指的强制恢复为行政强制措施 【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解析】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针对不特定相对人制定规制规则的行为,包括行政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A项中,公安局发布的“通知”为抽象行政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A项错误。
B项中,要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规5日的行为是具有强制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不是指导行为。所以,B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
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C项中,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行政处罚,正确。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行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D项中,强制恢复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因为强制恢复以相对人不履行作为义务为适用前提。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3.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2010/44/单选) 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
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
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A项中,公安交管局对违章驾车的张某暂扣驾驶执照六个月,属于暂扣执照或许可证的类别,属于行政处罚。所以,A项当选。
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指在出现特定事实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向社
会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事实。注销更多是对特定事实的公示,不涉及行政许可的效力,因而主要是一个程序问题。《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现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B项中,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属于行政许可的注销,不属于行政处罚。所以,B项不选。
C项中,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属于行政强制法中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所以,C项不选。
D项中,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行政机关为生产者课加采取补救措施而设定的义务,不带有制裁性,不属于行政处罚。所以,D项不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