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砍伐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县 (乡)镇 村委会 村(组)
权属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
因甲方开展10kV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需要,在电力线路通道内需砍伐乙方权属的桉树。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对电力线路运行通道内砍伐的桉树数量进行清点复核,三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
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按照以下补偿标准对砍伐的桉树进行补偿:胸径≥0.1m,50.00元/株;胸径<0.1m,30.00元/株。
二、补偿范围
电力线路运行通道内砍伐的桉树。 三、补偿金额
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桉树的数量如下:
1、胸径≥0.1m 共 株,补偿标准50.00元/株;补偿金额(小写)¥ 元( 万 仟 佰 拾 圆整)。
2、胸径<0.1m,共 株,补偿标准40.00元/株;补偿金额(小写)¥ 元( 万 仟 佰 拾 圆整)。
3、兑付给乙方的补偿款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 (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四.责任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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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按照已经协调一致的补偿标准及金额如数兑现乙方补偿费用。 2、乙方必须是家庭户主,乙方必须出具林地权属性质证明文件(林权证),便于甲方和丙方核对信息,甲方和丙方有义务为证明文件保密。
3、乙方必须在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清除补偿范围内的林木,超过规定期限,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乙方地域范围,在架空电力线路运行通道内妨碍施工和威胁安全运行的桉树需全部砍伐。乙方保证在工程投产后,在电力线路通道范围内不再新建、重建、改建、加高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种植、竖立危及甲方线路安全运行的高杆作物和地上附着物。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干扰阻挡甲方组织施工单位施工。如乙方干扰阻挡甲方组织施工,乙方将承担全部损失。
6、乙方承诺,甲方维护、施工的人员和机械因维护、施工需要进出乙方土地范围时,给予方便和积极协助,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其它事项
1、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内因补偿问题引发的争议和纠纷,甲、乙、丙三方共同协调解决,。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丙方壹份。
甲方(章): 乙方(签字按捺):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丙方(章):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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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占林地的补偿标准、补偿对象的法律依据是: <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管理实施办法>
三、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按如下标准缴纳: (一)林木补偿费
1、防护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虫防治、护林防火等,下同)全过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时林地上的林木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计算。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时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年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常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5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二)森木植被恢复费
暂定每亩30000元,免交垦复基金。征用、占用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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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林地补偿费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的标准和规定办理。 (四)劳动力安置补助费
参照《上海市住宅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市政府第62号令)的规定执行。
四、征用、占用林地砍伐或起出的林木、苗木,归原林木、苗木权属单位或经营者。起出的林木或苗木能移地培育的,应移地培育后重新用于造林绿化。 五、林木、林地补偿费应实行“谁所有(使用),谁收取”的原则。收取的林木、林地补偿费,除原属于个人的林木或附着物、青苗应获得的补偿付给个人外,统一交由享有原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林木、林地补偿费用于重新造林营林,恢复森林植被和发展林业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树木被电力局私自砍伐后,要按什么标准赔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要求可以么?还是其他请稍微详细解说。
发布者:20645101 2011-06-17 状态:已关闭 回复 (6)
胸径5-10cm 40元/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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