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龙江路新建桥涵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 写:
审 批:
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乡龙江路项目监理部 二0一四年四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监理范围 2
三、设计要求 2
四、质量控制标准 2
五、基本要求 3
六、质量控制 8
七、资料管理工作重点 9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0
九、附表 10
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江路河道箱涵工程;
2、建设地址:宁乡县龙江路南端;
3、工程规模:本桥涵设计为2孔,单孔净跨6米,箱涵总长30.0,桥涵设计标准按公路I级进行设计。桥涵上下游设置连接段,连接长度为10米;
4、工程概况描述:
龙江路河道箱涵(k0+915-k0+940)工程,河道宽度为14.2米,本桥涵设计为2孔,单孔净跨6米,箱涵总长30.0,桥涵设计标准按公路I级进行设计。桥涵上下游设置连接段,连接长度为10米,侧墙采用重力式浆
砌石挡墙,地板采用预制砼板衬砌。
本工程结构采用C30混凝土现浇,涵底设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地基承载力为200kpa,根据地勘钻孔,对基础进行换填处理,开挖基面高程为42.00,箱涵建基面高程为45.704米,基础换填厚度为3.704米。
二、监理范围:
1、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阶段:施工阶段。
2、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范围:兰著学校范围(1#)和文体中心范围(2#)箱涵两段工程。
三、设计要求
1设计图纸。
2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书。
3有关会议文件(设计交底、会审记录等)。
四、质量控制标准
1、质量标准 1.1质量依据标准
1.2《公路桥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1.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44-91 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1.5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1.6 本工程监理规划。
五、基本要求
1、箱(管)涵放线定位
(1)首先对箱(管)涵的轴线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核;
(2)各控制桩都应编号、编制汇总表,标注坐标数据,桩上应分别涂上各色油漆,做到醒目、牢固,并应定期进行复核。 2、基坑开挖 施工中应注意:
(1)基坑可以使用机械和人工配套整修。基底高程严格按箱(管)涵设计标高控制,均应避免超挖,已超挖或松动部位,应将松动部分清除。挖出的土方不得堆放在基坑边沿,应堆放在距地面坑边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超过1.5米。机械挖土时保留200~300mm土厚用人工开挖,以防止基坑扰动。
(2)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加强排水,不能受水浸泡。
(3)基坑开挖并处理完毕,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基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3.15规定(见附表一) 3、土方回填
(1)箱(管)涵完成后,箱(管)涵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方可进行回填土。
(2)沟槽回填前,必须将槽底杂物清理干净,回填土从不含有机物、冻土、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回填土的含水量、按土类和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其配比度符合设计要求,分层填筑和夯实,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施工单位应对每层回填土按规定进行检验,并有完整的自检资料,自检合格后方可继续回填,监理工程师应对回填压实度进行抽检。 4、钢筋成型与安装